中标
六安市人民医院职工食堂厨卫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3.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acgzx-h2022-047
预算金额33.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郭华0564-515093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7-27 17:10信息来源:

六安市人民医院职工食堂厨卫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CGZX-H2022-047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职工食堂厨卫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新顺厨具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安徽红旗产业园C4区9号厂房

成交金额:叁拾叁万捌仟元整(33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货物类

名称:机械静电复合式集烟罩饮食业油烟净化一体设备(热烹饪间)

品牌:新顺

规格型号:

型号:1800*1300*500mm/ XS-YJ 型

单价:9500元

数量:4组

名称:一体式净化烟罩(面点间)

品牌:新顺

规格型号:

型号:1500*1100*500mm/ XS-YJ 型

单价:9000 元

数量:3组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兴响、范文广、马兴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蕊)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21号

联系方式:0564-3597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5楼

联系方式:0564-5150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华

联系方式:0564-515091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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