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隧建段综合通信管道迁移及恢复工程施工(标段: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隧建段综合通信管道迁移及恢复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金额
455.2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0.3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74-88103779
中标联系人金燕
公告正文
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隧建段综合通信管道迁移及恢复工程施工(标段: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隧建段综合通信管道迁移及恢复工程施工)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3
交易登记号:E3302010000007498001
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中心
代理单位: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隧建段综合通信管道迁移及恢复工程施工
招标控制价:5003126元
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09:30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17日
预中标单位: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评标得分:95.91分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金燕/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浙1332015201641826
预中标价:4552845元
工期(交货期):60日历天,且满足东部新城明湖南区工程(二期)隧建段总体进度需要。
质量目标: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如有异议或投诉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项目招标(代理)人电话:0574-8810377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中心
电话:0574-87187749
传真:0574-87187296
邮箱:nbctc@163.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3.投诉材料模板下载请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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