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2192023113006
预算金额4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闵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帅022-658302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23113006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监理[2023]11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南港危化品智慧物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3]1142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中远海运泰港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1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6325万元,银行贷款:2467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9537.59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中远海运泰港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南港危化品智慧物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39537.59平方米,自有土地新建综合办公楼、危化品车辆停车场,以及甲乙丙类仓库。占地197446.5平方米,建筑面积39537.59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筑高度23.4米,用于办公使用、危化品停车场用于危化品车辆停车使用,甲乙丙类仓储库建筑高度为10.2米,其中乙类仓库的最大跨度为42米, 各类仓储库用于危化品和非危货物仓储使用。项目为南港入区企业提供危化品车辆停车、危化品仓储、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和国际国内货运代理等方面的服务,总投资额41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港工业区津岐公路以东,南堤路以南,西中环延长线以西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南港危化品智慧物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规模为39537.59 平方米,自有土地新建综合办公楼、危化品车辆停车场,以及甲乙丙类仓库。占地197446.5 平方米,建筑面积39537.59 平方米。综合办公楼建筑高度23.4 米,用于办公使用、危化品停车场用于危化品车辆停车使用,甲乙丙类仓储库建筑高度为10.2 米,其中乙类仓库的最大跨度为42 米, 各类仓储库用于危化品和非危货物仓储使用。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过程实施监理。监理深度:实行“四控(质量、进度、投资、环保)、三管(合同、信息、安全)、一协调”。总投资额18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7年12月05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12月05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5年12月06日 至 2027年12月05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格:1、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 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 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房屋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以上人员均应为投标单位自有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4、其他资质要求:(1)
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3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03日至2023年11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前往网址https://www.wjx.cn/vm/wwjLd07.aspx 登记相关信息后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中远海运泰港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官送(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B座210室
邮政编码:300280联系人:闵健电话:022-63111020
传  真:022-6311102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 号滨海建投大厦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王帅、马素平、张海英电话:022-65830263
传  真:022-66222930
日期:2023年11月0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中远海运泰港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闵健
电话:022-63111020传真:022-6311102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B座210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陈功
电话:25208743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jkqjgzx@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4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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