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案例库项目遴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委托单位: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案例库建设工作。完善案例库标准体系,组织“五案”----护理病案、病例讨论案、查房案、会诊案、教学案系列标准的制定;规范案例库的书写模板,开展人员培训、学术交流,提升案例库学术影响力,推广案例库应用成果。
(二)优化案例库技术支撑平台建设。优化案例库发布平台系统配置能力,支持“五案”资源的多种方式的检索与展示,实现“五案”资源的发布管理、运营管理,支持多个单运营主体的“五案”发布,提升案例数据资源存储能力及内容运营能力。
(三)完成案例的数据采集、加工、存储和发布。开展案例数据的采集工作,实现分类管理;建设数据加工机制,开展不同类型的标准化加工,形成PDF、XML、HTML等数据,为案例数据的发布和展示奠定数据基础。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七)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八)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九)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十)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十一)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自项目批复日期起至2023年12月。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40万元。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1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同时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U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U盘1个一并邮寄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材料应在封面注明“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案例库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一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祝老师,联系电话:83970031,13661063232
二、申请单位: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在京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学会、卫生单位、民非企业、企业单位等。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案例库建设工作。完善案例库标准体系,组织“五案”----护理病案、病例讨论案、查房案、会诊案、教学案系列标准的制定;规范案例库的书写模板,开展人员培训、学术交流,提升案例库学术影响力,推广案例库应用成果。
(二)优化案例库技术支撑平台建设。优化案例库发布平台系统配置能力,支持“五案”资源的多种方式的检索与展示,实现“五案”资源的发布管理、运营管理,支持多个单运营主体的“五案”发布,提升案例数据资源存储能力及内容运营能力。
(三)完成案例的数据采集、加工、存储和发布。开展案例数据的采集工作,实现分类管理;建设数据加工机制,开展不同类型的标准化加工,形成PDF、XML、HTML等数据,为案例数据的发布和展示奠定数据基础。
四、申请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科学合理、内容详实、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
(三)申请单位应当提供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
(四)申请单位应当提供经验丰富且与本项目需求匹配的团队,并保证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期的稳定性。
(五)申请单位须建立合理的项目服务沟通机制。
(六)参加公开遴选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跨单位项目团队。
(七)申请牵头人原则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中层以上领导职务,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近三年承担过相关工作。
(八)申请牵头人年龄原则上应当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研究组织能力。
(九)申请牵头人应熟悉本项目情况和特点。为保障及时沟通,原则上申请单位为在京机构。
(十)申请单位应当为工作顺利推进组建专业团队,保证充分时间投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十一)申请牵头人应参加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的相关工作会议,按照要求汇报工作进展。
五、项目执行时间要求:自项目批复日期起至2023年12月。
六、项目经费:不超过40万元。
七、申报及评审事宜:
1.申报期限: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1日。
2.提交材料:申报单位下载《响应文件》,按要求填写,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公章。同时扫描盖章电子版并刻制U盘。(电子材料应为 PDF 格式文件,并应是遴选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内容的清晰扫描件。电子文档内容和遴选响应文件正本应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3份及U盘1个一并邮寄至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材料应在封面注明“中西医结合临床护理案例库项目响应文件”字样,密封信口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
3.组织评审: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从项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创新性和可行性,项目团队实力和工作经验、与项目契合度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一家项目承担单位。
八、联系方式:祝老师,联系电话:83970031,1366106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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