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市城区再生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初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2 09:4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安国市城区再生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初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国市城区再生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初设已由安国市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招标核字【2024】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安国市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安国市城区再生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初设 2.1.2建设规模:(1)改建再生水回用泵房及清水池,泵站回用流量为5万t/d,新建一座再生水一体化再生水提升泵站,流量为0.347m3/s。(2)新建配套再生水管网总长为20.7km,再生管网规格为DN200-DN400,管材采用PE100级管,公称压力1.6MPa,施工方式采用拖管施工;新建雨水管道总长为6.25km,雨水管道规格为d1000-d1200,新建污水管道总长为3.65km,污水管道规格为d500。同期实施恢复道路工程及配套工程。(3)其他配套工程。 2.1.3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要求。
2.1.5建设地点:安国市主城区内。
2.2招标范围: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工作、规划设计方案以及后续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②两个资质:①勘察资质: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担任): 设计单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勘察单位: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新成立的投标人(以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准)可提供财务报表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相关信用状态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注: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名称: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安国市药华大路172号;联系人:王凯;电话:0312-3552531。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 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22 09:00至2024-02-2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 | 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 理机构: | 河北辰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国市药华大路172号 | 地址: | 保定市鲁岗路101号保定碧桂园璟 公馆2-1-1921 |
邮编: | 0712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 | 联系 | 戴工 | |
人: | 王凯 | 人: | |
电话: | 0312-3552531 | 电话: | 0312-317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