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0300022001722897
预算金额495万元
招标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佟亮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伍向平1514306844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6
公告正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4-2025 年度企 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服务框架 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300022001722897)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4-2025 年度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 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编号:CG0300022001722897),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4-2025 年度企业资产损失所得 税税前扣除鉴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
(二)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120 天(日历日)
(九)项目地点:广东省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二)工期:
(三)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量,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 的采购量为准。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 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四)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 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
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备注:若各 单位上一阶段无有效招标结果,则直接执行本次招标结果;若各单位上一阶段已 有有效招标结果,则应自本单位上一个招标结果有效期结束后执行本招标结果。
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
年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
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
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采购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3.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
册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质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
公章(鲜章));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
人社保证明);
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 间: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 间:2024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 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
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代建项目部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佟亮
联系电话:0431-86956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联系人: 伍向平
联系电话:15143068443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纪检监督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31-8695620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建项目部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佟亮
电 话:0431-869563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2号楼25楼
联系人: 伍向平
电 话: 1514306844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然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童)
序 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 算金额 (万元) | 标包 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概 算金额 (万元) | 是否 特殊 包 | 招标文件 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 证金 (元)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4-2025 年度企业资 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鉴证服务项目(含广州 供电局) | 495 | 1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24-2025 年度企业资 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 鉴证服务项目(含广州 供电局) | 495 | 否 | / | 10000 |
适用标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服务框架招标项目(含广州供电局) | ||||
根据公司各单位上一中标周期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采购情况,得出公司各单位资产损失所 得税税前扣除鉴证单次费用,以此做为收费标准,投标单位只需报费率,按照“ (广东)合理均价基准 差径靶心法” 评分。最终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合同结算金额=∑ 中标费率* 各项工作收费标准(收费 标准详见下表)。 | ||||
序号 | 经济事项类别 | 付费计量单位 | 收费标准 | 工期要求及交付物 |
1 | 资产损失所得 税税前扣除 (应收款项) | 1、20 个地市供电局,其中 1 个地市局(包括县级子公 司)为 1 个计算单位; 2、中心机构、子公司:按 1 个分/子公司为 1 个计算 单位) | 1、20 个地市供电局:其中 1 个地 市局为 1 个计算单位。每个单位每 年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发生鉴证,每 次 2.56 万元; 2、中心机构、子公司:按 1 个分/ 子公司为 1 个计算单位,每个单位 每年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发生鉴证,每次 0.2 万元。 | 应收款项损失税前 扣除鉴证工作每年 由省公司统一按不 低于 2 批次定期开 展,并按期出具损失 所得税税前扣除鉴 证报告。 |
2 | 资产损失所得 税税前扣除 (除应收款项 以外其他资 产) | 1、20 个地市供电局,其中 1 个地市局(包括县级子公 司)为 1 个计算单位; 2、中心机构、子公司:按 1 个分/子公司为 1 个计算 单位) | 1、20 个地市供电局:其中 1 个地 市局为 1 个计算单位。每个单位每 年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发生鉴证不超 过 1 次,每次 6.39 万元; 2、中心机构、子公司:按 1 个分/ 子公司为 1 个计算单位,每个单位 每年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发生鉴证不 超过 1 次,每次 0.2 万元。 | 除应收款项之外的 其他资产损失税前 扣除鉴证工作每年 年底启动,次年 1 月 出具损失所得税税 前扣除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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