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19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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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成立于1986年,1995年增挂广西骨伤医院牌子,是一所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和中医骨伤研究为一体的自治区级医疗科研单位,是自治区中医药局直属的国家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医院、广西红十字会骨伤医院、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和骨伤专业硕士点。是中区直及南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铁路医保定点医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荣获“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及“广西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医院坚持“大专科、小综合”与中西医结合的办院方向,把骨伤科作为医院建设重点来抓。坚持“所院合一、科教兴院”的方针,不断引进新技术、新项目,努力提高科研水平。医院骨伤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骨伤康复科是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十二五”重点建设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内设机构有:1.行政职能科室:党政办、纪检监察室、工会、离退休管理科、组织人事科、运营部、医务部、护理部、门诊部、感染预防与控制科、科教科、医保科、财务科、审计科、医疗设备科、信息网络中心、后勤保障中心、采购办、项目办;2.临床科室:四肢创伤科、脊柱骨病科、康复科、骨关节•运动医学科、急诊科、麻醉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内科•老年病科、治未病科;3.医技科室:放射科、超声心电科、检验科、输血科、药学部、营养科;4.门急诊科室诊室:传统疗法科、沈茂荣名中医传承工作室、骨科专家门诊、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外科门诊、口腔科门诊(民生路)、皮肤科门诊(民生路)。

2023年收入总预算20199.70万元,同比上年20834.67万元减少634.97万元,同比下降3.05%;2023年支出总预算20199.70万元,同比上年20834.67万元减少634.97万元,同比下降3.05%。

2023年收入总预算20199.70万元,同比上年20834.67万元减少634.97万元,同比下降3.05%。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2.59万元,同比上年1207.41万元增加455.18万元,增长3.77%。

(二)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15880.00万元,同比上年17190.25万元减少1310.25万元,同比下降7.62%。主要原因是医院医疗业务开展、医疗业务收入结构根据DRGs模式进一步优化,事业收入较以前年度出现合理的下降。

(三)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620万元,同比上年450万元增加170万元,主要为青秀区国库拨款170万元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用于下属方园社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四)上年结余收入2037.11万元,同比上年1987.02万元增加50.09万元,增长2.52%。主要是本年收入不足以覆盖当年支出,需要使用累计结转结余支出。

2023年支出总预算20199.70万元,同比上年20834.67万元减少634.97万元,同比下降3.05%。

(一)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分为“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卫生健康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三类,其中:

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4.98万元,同比上年1015.06万元增加49.92万元,增长4.92%。

2. 210卫生健康支出18758.15万元,同比上年19140.41万元减少382.26万元,下降2%。

3. 221住房保障支出376.57万元,同比上年411.63万元减少35.06万元,下降8.52%。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本年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结转下年支出。

1. 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1563.6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74%。其中:

⑴工资福利支出1093.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0.13%,同比上年1042.75万元增加51.21万元,增长4.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236.17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预算15.10%,同比上年176.06万元增加60.11万元,增长34.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上年不在同一预算项目填列。

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3.54万元,占本年基本支出预算14.93%,同比上年226.67万元增加6.87万元,增长3.03%。主要是2022年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

2. 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18636.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26%。其中:

⑴工资福利支出9415.74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50.52%,同比上年9635.78万元减少220.04万元,下降2.28%。

⑵商品和服务支出7219.12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38.74%,同比上年7970.52万元减少751.40万元,下降9.43%。

⑶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同比上年136.64万元减少136.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已完全覆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不需要安排项目支出。

⑷资本性支出2001.18万元,占本年项目支出预算10.74%,同比上年1378.68万元增长622.50万元,增长45.15%。主要是为提升医院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及康复服务能力,增加了用于急诊科、内科、重症医学科及康复科相关医疗救治及康复的设施设备支出。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2.59万元,同比上年1207.41万元增加455.18万元,增长37.70%。

1. 本年收入1662.5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55.18万元,增长37.70%。

2.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2.5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55.18万元,增长37.70%。

1. 卫生健康支出1563.64万元,同比上年1111.11万元增加452.53万元,增长40.73%。

2. 住房保障支出53.14万元,同比上年50.22万元增加2.92万元,增长5.81%。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1万元,同比上年46.08万元减少0.27万元,下降0.58%。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2.59万元,同比上年1207.41万元增加455.18万元,增长37.70%。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45.81万元,主要按照政策规定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的离休费及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

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693.02万元,主要用于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补助。

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806.0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4.62万元,主要用于医院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专项。

2210201住房公积金53.14万元,主要用于医院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57万元,同比上年147.91万元增加5.66万元,增长3.83%。

(一)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153.57万元,同比上年147.91万元增加5.66万元,增长3.83%。

(二)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0万元,同比上年无增减。

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同比2022年无增减。

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医院运行经费8146.58万元,其中:办公费31.20万元,印刷费12.00万元,咨询费0.60万元,手续费2.00万元,水费25.00万元,电费130.60万元,邮电费31.20万元,物业管理费201.40万元,差旅费67.76万元,因公出国费用20.00万元,维修费650.50万元,租赁费150.60万元,会议费15.88万元,培训费101.52万元,专用材料费5162.39万元,劳务费52.93万元,委托业务费86.4万元,福利费1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2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442.92万元。

部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2373.3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024.28万元、工程类采购783.70万元、服务类采购565.40万元。

2023年医院编内车辆实有数6辆,其中:轿车2辆,救护车4辆。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0、表11)。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三公两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已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骨伤科研究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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