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00-02392
预算金额108.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媛媛18340939404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0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08
公告正文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食堂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2392
项目名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88,000.00
最高限价(元):21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一、委托管理事项范围及标准
本次采购覆盖范围: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食堂服务。
1.就餐人数及食堂伙食标准:
1.1就餐人数:约230人。
1.2食堂伙食标准:
早餐:保证至少1种热菜、5种凉菜,至少面食3种(当天加工制作,包括包子、馄饨、馅饼、馒头、花卷、油条、面包、饼类等),米粥3种,茶蛋,鸡蛋糕、煎鸡蛋、牛奶,豆浆、豆腐脑、疙瘩汤、拌面等每日不重样搭配。
午餐:保证3荤2素1汤,米饭、面食3种(含饺子、包子、烧麦、饼类等),水果、酸奶调剂搭配。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每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
1.3成交供应商按照双方拟定的伙食标准供应膳食(食材新鲜、烹调合理、卫生安全、符合大众口味)及服务(服务周到、考虑用餐人员实际情况提供延时用餐服务),不得突破标准规定配餐(餐费每月结算)。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主副食品及物资。采购单位将对所购主副食品及物资质量予以监督。采购单位就餐有批量增加人数的情况,需提前一天通知成交供应商做准备,若有批量减人需提前一天通知成交供应商,以便成交供应商控制成本。
2.负责提供工作日的早、午餐伙食供应工作。
3.负责临时来客的用餐保障。
4.负责制定科学、合理营养搭配食谱,做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周结、月核算;负责物品验收、库房管理、原材料的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及管理。
5.负责厨房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服务管理及食堂用餐区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保障工作。
6.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卫生清洁与管理、规范操作及维修维护,承担安全责任,做到爱护设备,安全使用。
7.完成采购单位安排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二、食堂服务人员岗位设置及要求(9人)
1.食堂经理1人
人员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五年以上类似项目经理服务经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及疏导来访客人,维护业主利益和形象,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有一定的组织力、凝聚力、指导力、管理力、协调力。
2.厨师2人
人员要求;年龄60周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类似厨师服务经验,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需持有中级以上中式烹饪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厨师证(投标时需要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能烹制各种中式菜肴,出品口味好,符合大众口味。
3.拌菜1人
人员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类似服务经验,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能购服从领导工作。
5.水案1人
人员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类似关服务经验,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能购协助厨师长工作,腐竹菜品等产品前期准备工作。
6.面案2人(大工1人、小工1人)
人员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类似服务经验,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需持有中级以上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时需要提供证书复印件),能够制作各种中西面点。
7.勤杂2人(刷碗1人服务员1人)
人员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类似服务经验,身体健康,品德良好,责任心强,负责食堂的刷碗、消毒、卫生、传送菜等杂活。
以上食堂人员需全员持有健康证(开标时需提供全员健康证复印件)
★三、项目管理职责及要求
l、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岗位职责》、《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采购验收管理制度》、《食堂餐具消毒管理制度》、《食堂制作菜品留样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堂用电和燃气安全管理制度》、《食堂餐饮废弃物管理制度》、《食堂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厨房急救预防制度》等制度。
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做好菜肴留样备检工作,确保不发生因食物、餐具不卫生而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应事件。
3、食堂服务人员均有健康证,并按规定做好每年组织体检工作。
4、根据季节变换情况,制定周营养食谱,公布并严格执行,食谱要确保主副食花色、品种、营养及人体每日所需的热量。做好食堂每日早、午餐的供应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要求确保主副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做到种类丰富,营养均衡,有益健康, 适合大众口味。
5、每季度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根据测评情况及时调整服务方案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6、按季节提前做好各类蔬菜的腌制、储存工作。
7、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
8、服从所在保障部门的领导,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出现顶撞、欺骗、损公肥私等现象的发生。
★四、食品要求: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成交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 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附件:食堂配送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品种):
1、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2、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以大成等质量优等的大品牌厂家为主。
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6、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7、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8、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9、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0、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11、食用油: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符合 GB1534-2003 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12、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五、项目管理及其它要求
1、采购报价为含税价。包括食堂业服务人员工资、保险费、服装费、管理费、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全年人员费用为35万元(此部分价格为固定价格) 、餐费部分供应商按每人每天的单价报价,单价不超过21元/人/天、全年合计不超过73.8万元。成交供应商一旦中标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报价,合同期内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
2.1人员费用部分按半年结算,每半年支付17.5万元,服务期满后全部结清。
2.2餐费部分支付采取每半年采购单位验收后按实际发生额核算支付。
3、保证食堂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当人员变化时应提前与采购单位进行沟通,不经采购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对采购单位提出的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必须及时调整。
4、遵守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单位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5、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单位要求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方。
6、保持同采购单位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单位的意见,接受采购单位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7、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及岗前和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8、食堂招聘的服务人员必须政治可靠,符合政审标准,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定期开展食堂服务人员政审工作,按要求对不合格人员进行更换。
9、食堂服务期内,非采购单位原因,造成的为本项目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员工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采购单位概不责任。
10、合同履约期间,如因中标单位工作失误、管理不善、不细不实或其他非不可抗拒因素,而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工作被动或其他不良影响的行为,采购人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包括补偿经济损失、追加罚款、终止合同等。
1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且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的可续签一年合同,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服务期满且年内测评满意度85%以上的可续签一年合同,满意度测评低于85%的重新招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0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等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关于最高限价的说明
1.餐费部分(最高限价):21元/人/天,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全年合计不超过73.8万元);
2.工资部分:全年人员费用35万元,此部分报价为固定报价,供应商不得变动,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关于供应商文件解密说明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oHelp。)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以下简称“备份文件”)。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4、因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功能更新招标代理公司只能获知报名家数,无法获知投标供应商的详细信息。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7、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相关规定处理。
9、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安排本单位人员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0、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67871177/1188或400-125-77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
联系方式: 024-31401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联系方式: 18340939404
邮箱地址: liyuanyuan@yichengzhaobiao.com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同泽支行
账户名称: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105 0154 7400 10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媛媛、张景、盖猛、郑连峰、闫爽、任彩侠、魏海峰
电  话: 1834093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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