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深铁路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工务运维工机具-汽车)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1-6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铁军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剑华13600487989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1/12
公告正文

赣深铁路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工务运维工机具-汽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1-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深铁路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工务运维工机具-汽车)根据《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备品备件、工器具采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广铁建函〔2020〕327号)的要求。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以《关于株洲站改扩建工程等 13 个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物函【2021】36号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项目资金,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业主为赣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本项目工务运维工机具-汽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赣深铁路新建正线长度 253km,项目总投资 360.29 亿元,建设工期 4 年。

2.2招标内容: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1年1220日至2021年12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新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进行线上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发送到crmscgz03@163.com,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线上申请及电子邮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出,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招标代理。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包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标段(包件)号。投标人拟申请多个标段(包件)的,必须分别购买多个标段(包件)的招标文件。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7005007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1 12 日 9 时00分至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2日10 时00 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51号

邮 编:510088

联系人:刘铁军

电 话:18903062128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5号亿达大厦10楼1003房

邮 编:100036

项目经理: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标书售卖联系人:刘工13600487989

发票开具联系人:林工18127447600

传 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2019@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部

2021 12 17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备注

1

包件1

生产抢修指挥车

4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汽车销售许可证书或授权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

2.产品公告:所参与投标的车辆必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公告。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9-2020年)经具备资质的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销售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供货业绩”要求的业绩中的买方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OEM产品。负责办理投标产品车辆号牌入户(交货地点所在城市)的相关手续,生产商在使用地区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2

小型客货两用车

9

3

工程车

21

4

载货汽车(2T)

2

5

工具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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