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西站关于报送广告机电视墙制作谈判工作计划的函
西安西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将依法实施项目谈判工作,现将本项目谈判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持续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作茂陵、彬州西、大佛寺等13个车站广告机电视墙。
二、已具备的谈判条件
1.可研报告批复:
2.设计文件鉴定:
3.谈判方式:经集体决策,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
4.谈判组织形式:招标人自行组织
5.谈判组织机构:负责人:贺旭东 职务:党委副书记 成员:樊琨、左鹏、滕秦溥
三、谈判范围及内容
本次设施工总承包综合标1个 ,标段名称为:1,招标金额为4万元(含税价) 。
谈判内容:广告机电视墙制作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安全生产费:0万元, 工期:3日历天, 是否组织现场踏勘:否, 是否允许分包: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所属专业: 其他
四、信息发布
谈判活动实施中按规定应发布公开信息,将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上发布。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拥有合法经营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单位经营范围需包含室内外装饰装修、文化建设或广告(图文)设计制作; 3.具备投标项目实施能力,提供近三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证明1份(合同原件备查);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信用中国等网址)。
六、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编制
本项目谈判公告、谈判文件的编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编制。
七、谈判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谈判小组专家从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八、谈判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和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定标办法,进行评定标工作。
评定标方案: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谈判活动主要工作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拟定于2024-12-18,具体时间以谈判公告的发布时间为准。
2.谈判文件发售,报价文件提交:谈判文件在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发售,发售时间不少于3日。报价文件的提交时间,自谈判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7日。
3.开标: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价人少于2家的,将重新组织谈判。
4.谈判:依法组建的本项目谈判小组由 5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随机抽取专家评委4人,其中:文化宣传专业1人、铁路经济专业1人、通信与信息工程专业1人、经济与运量、行车专业1人,满足本项目的谈判工作。谈判工作在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封闭区域进行。
5.谈判结果公示:自收到谈判小组谈判报告起3日内在规定媒体上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6.公示期满,无质疑、投诉,上报备案,发成交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合同签订手续。
本项目谈判活动实施中如遇澄清答疑、异议、质询、投诉等情况,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延续或暂停谈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