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供水系统新建、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发布时间:2023-03-11 12: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阿勒泰市供水系统新建、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阿勒泰市供水系统新建、改造工程(二期)已经阿勒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阿市发改投资〔2022〕57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债券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阿勒泰市供水系统新建、改造工程(二期)(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阿勒泰市
2.1.2建设规模:扩建自来水水厂新增日供水能力 5 万 m 3 /d,包括新建预沉池、2 号贮水池、净水车间、深度处理间、排泥池及排水池、污泥脱水间、消毒间、生产配套用房等。新建清水池 10000 立方米,排污管线1864m,改造取水口及水源地设施,污泥脱水系统改造、锅炉房改造、水厂自动化设备购置安装及改造等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2.1.3监理合同估算价:176万元
2.1.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咨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咨询能力。
3.3、项目总监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详见招标文件);(2)疆外企业需进行进疆信息报送,且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为信息报送登记的人员;(3)项目总监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完成过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不少于1项(详见招标文件);
(4)项目总监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两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1日10时30分至2023年3 月31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3月31 日16: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的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本次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其他说明
7.1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及时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3本项目采用全程电子辅助评标、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董梦0906-231687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航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建飞0906-2162001
地 址:阿勒泰市望湖街克兰人家D区9号楼1602室
10.监督部门
阿勒泰市招标办0906-2102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