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9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19 17:39
质 疑 答 复
质疑人:成都晟兴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丝竹路89号附16号1层
邮编:610044
委托代理人:邓克能
被质疑人: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质疑人成都晟兴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质疑人”)于2022年1月18日就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1200套天网点位设备及系统网络电信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温江政采(2021)A0077号】(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提出质疑,我单位当日即开展受理,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一)招标文件“第 3 章服务采购方案- 3.1 服务采购内容清单- 3.1.1 -所需设备清单-三中心设备及后台建设- 15 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应用软件-第1 2 8项、131项、1 3 8项”参数并没有明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文件支撑,则可判断为企业标准或产品技术条件,是为某厂家定制功能;同时我司发现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本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第二期)公开招标结果公告》(http:ggzyjy. nmg.gov.cn/jyxx/zfcg/zbjggsDETAil?guid=760d8416-7b2a-49a4-5a03a75addf7 )中第7 0 项的技术参数和本次招标中“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应用软件”中技术参数存在大量雷同,上述项目公开中标结果厂家写明云天励飞。
(二)招标文件“第 3 章服务采购方案- 3.1 服务采购内容清单- 3.1.1 -所需设备清单-三中心设备及后台建设- 15 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应用软件”第122项参数,指向特定厂家;
(三)招标文件“第 3 章服务采购方案- 3.1 服务采购内容清单- 3.1.1 -所需设备清单-三中心设备及后台建设- 15 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应用软件”第123项参数,指向特定厂家;
(四)招标文件“第 3 章服务采购方案- 3.1 服务采购内容清单- 3.1.1 -所需设备清单-三中心设备及后台建设- 15 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应用软件”第131项参数,指向特定厂家;
(五)招标文档评分标准中存在对于四大运行商相关资质的直接要求,并作为评分依据,涉嫌歧视中小企业行为。
二、质疑答复
(一)质疑事项一答复: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应用软件作为公安行业应用类软件,技术要求存在共性要求,贵方提供的事实依据并不充分,提供的网址中标结果说明该产品可能满足采购人的部分技术要求,并不能说明仅有该公司产品能满足质疑产品技术参数,本项目在项目设计过程中采购人邀请权威设计机构通过匿名方式向多家国内主流厂商进行过咨询,有不少于三家厂商的产品满足要求,然后按照四川省财政厅要求要求权威专家进行方案论证,服务采购内容清单技术参数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和设计文件等设定,经过专家论证评审,所列产品技术指标不针对任何特定的供应商,请贵方认真解读招标文件内容,选择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产品参与投标。故质疑事项一不成立。
(二)质疑事项二答复: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应用软件1 22 项技术要求为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遵照《成都市公安局多维感知网建设技术导则(V1.0 ) 》、《安防人脸识别应用视频人脸图像提取技术要求》( GA/T 1334-2016 )进行设定,有不少于三家厂商的产品满足要求,不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此项也未要求提供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请贵方认真解读招标文件内容,选择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产品参与投标。故质疑事项二不成立。
(三)质疑事项三答复: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应用软件1 23 项技术要求为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设定,有不少于三家厂商的产品满足要求,此项也未要求提供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请贵方认真解读招标文件内容,选择能够满足采购人需求的产品参与投标。故质疑事项三不成立。
(四)质疑事项四答复: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应用软件1 31 项技术要求为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设定。首先,技术参数要求是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及系统运行的需要,吸纳行业内其他类似项目经验,经过详细的方案设计及专家论证才列入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该参数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存在指定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情况。其次,参数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只是作为评分的依据,防止投标人虚假响应,确保评分的规范和严谨,维护合法投标人的权益。且正因为要求的检测报告非国家强制检测内容,所以只要参与投标的产品满足该参数,就可以自行联系相关检测机构对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并不存在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再次,贵单位所 质疑的技术参数仅作为技术评分,不作为供应商的资格 及 符合性评审条件 ,不存在 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最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贵单位所谓“通过制定以上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采购需求,再通过需求文件需要提供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引导评审专家按此评审,该采购需求进一步保证了某厂家的产品中标;”属于主观臆断,并无必要的证明材料,其事实依据不成立。故质疑事项四不成立。
(五)质疑事项五答复:本次项目建设为温江区1 200 路天网建设,需在2 022 年6月2 6 日成都大运会召开前试运行1个月并完成验收,施工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网络基础设施要求作为项目基础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此项是为了保障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故质疑事项五不成立。
综上 所述,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上述要求并未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原则,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以上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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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