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检举举报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7月10日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举报平台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单位: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乙方单位:邵阳市今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 周熠辉 经办人: 李亚
联系电话:0739-7369226 联系电话:0739-5199911
传 真: 传 真:0739-5195566
单位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人民北路行政中心 单位地址:大祥区火车南站东湖寺派出所斜对面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履行:
一、合同标的
序号 | 设备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1 | 台式电脑 | 联想 | ThinkCentre M920s | 8540 | 34 | 290360 | |
2 | 高拍仪 | 枫林 | F1600A3JW | 3900 | 2 | 7800 | |
3 | 专用彩色激光打印机 | 光电通 | OEP3300CDN | 8630 | 1 | 8630 | |
4 | 身份证读卡器 | 中控智慧 | ID180 | 950 | 1 | 950 | |
5 | 三合一(涉密与省纪委统 | 朗威 | 安全隔离与信息单向导入系统V2.0 | 1650 | 6 | 9900 | |
内网监控与审计系统V3.9 | 1650 | 6 | 9900 | | |||
安则 | 微机视频信息保护仪 | 2800 | 6 | 16800 | | ||
红黑电源隔离插座 | 380 | 6 | 2280 | | |||
6 | 主机监控与审计系统 | 启明 | / | 850 | 6 | 5100 | |
星辰 | |||||||
7 | 网络防病毒系统 | 奇虎360 | 天擎终端安全管理系统 | 380 | 6 | 2280 | |
8 | 插线板 | 子弹头 | 4.8m | 75 | 40 | 3000 | |
| 合计 | | | | | 357000 | |
二、质量技术标准
按厂家提供的质量标准执行;如厂家没有提供质量标准的,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十五个工作日。
四、交货地点及方式: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送货上门。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标的物数量、型号及规格、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未通知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为预付款,设备到货安装完毕,甲方对全部产品验收合格(对标市纪委验收付款标准),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货款。
七、付款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阳红星支行
户 名:邵阳今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43050165445000000278
八、服务承诺:
1、保修时间:所有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除联想电脑主机质保3年外,其他设备质保1年。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免费提供1年上门售后服务,保修期内,接到甲方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如通过电话指导或者远程操作不能排除故障的,需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
3、如遇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大故障,由乙方运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并给甲方提供备用机或代用机。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因协商不成而形成诉讼,双方约定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豁。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4、如双方以传真方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签单确认后的合同传真件视为原件,作为双方履行依据。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单位: 中共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乙方单位: 邵阳今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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