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新区总部经济城改善营商环境室外空间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总平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20.2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yx-20240512
预算金额320.2万元
招标联系人白建社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18793145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31
公告正文
高新区总部经济城改善营商环境室外空间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总平附属工程)竞 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ZYX-20240512)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高新区总部经济城改善营商环境室外空间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总平附属工程)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20.202821 万元,招标人为拉萨高 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新区总部经济城改善营商环境室外空间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总平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高新区总部经济城改善营商环境室外空间品质提升工程项目(总平附属工程))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供应商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 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4、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地点: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 2001 号),方式:现场获取,售价:850.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31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 2001 号)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31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 2001 号); 七、其他 最高限价:3202028.21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106805.75 元)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财库〔2019〕38 号)的要求,被“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投标 人禁止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交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在 报名期限内; (5)以及第二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资料; 注: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报名时须将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由代理机构留存。各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经核实有误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 相关法律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拉萨高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1 楼 联 系 人:白建社 电 话:156089800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一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萨市城关区色拉北路色拉大院 2001 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8793145588 电子邮件: / 攵f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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