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2020年邮储银行丹东市分行武装运输守护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3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9/12/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y20190231
预算金额3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先生0415-3450071
标书截止时间2019/12/18
投标截止时间2019/12/23
公告正文

  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0年邮储银行丹东市分行武装运输守护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0年邮储银行丹东市分行武装运输守护服务

项目编号:lnhy201902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5-34500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分行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先生;0415-22125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恒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先生;0415-3450071

代理机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六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需求车辆1台(含司机1名、押运守护人员2名)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服务大型商业银行保安守护工作经验,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过类似项目经验,以金融行业类似项目经验优先,3、投标人须是独立注册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投标人须具有辽宁省公安厅颁发《经营许可证》;5、参加本次开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6、本项目供应商禁止挂靠和分包,7、为了项目顺利进行及后续服务得到保障,供应商需在丹东市内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及固定人员。(外埠供应商报名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8、专用运钞车、专用护运车等专用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文件要求,车辆性能和安全指标符合《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等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及《公安部关于 <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 的通知》(辽公保网发[2017]19号)文件对各银行机构及邮政企业武装守护运输服务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中要求保安守护押运公司武装守护运输服务必须符合:1.专用押运车辆的防弹、防暴级别应当符合不同押运物品的安全要求。2.专用运钞车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要求外,还应当配备无线通讯、卫星定位、无线报警、行车记录等符合营运安全和服务要求的安全装置。专用运钞车应当在运钞舱、驾驶室内和车体前后设置安装符合相关标准的视频监控与录音设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23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2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10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23日 13:00 至 2019年12月23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0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2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01

四、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辽宁省公安厅颁发有关本行业《经营许可证》

6、近两年(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服务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7、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

9、外埠供应商需提供丹东市内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注:本项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以上资料报名;以上资料带原件留盖公章复印件两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本次公告为该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5-3450071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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