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1-18-2024-0300
二、项目名称: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提升项目公众考古中心设计
三、项目实施地点:含山县铜闸镇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含山县凌家滩遗址管理处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昭关大厦六楼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凌家滩村凌家滩遗址公园内;北面紧邻遗址公园管理处、广场及景区停车场,南、东面临遗址公园并有景区规划的主要车行道路围绕,总用地面积为23980.72平方米;本次主要为公众考古中心处粮站区域房屋内部业态、功能区域调整与完善、装修装饰及设备采购安装、大门及围栏提升、红烧土遗址保护棚建设等施工图设计及控制性规划修编、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等设计内容。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3]112号),统一投资代码:2309-340522-04-01-533158。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且通过相应审查。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0万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30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同时满足(1)、(2)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3.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
4、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 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各专业职责分工,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以资质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经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业绩要求:无。
8、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9、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主要包含工程勘察(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包括配合设计勘察所需的测绘全部内容)、物探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及评审、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
2、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三通一平 ”;工程设计及红线范围内的公众考古中心处粮站区域房屋内部业态、功能区域调整与完善、装修装饰及设备采购安装、大门及围栏提升、红烧土遗址保护棚建设等全部总图工程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3、中标单位要深化设计深度,在设计施工图的基础上,按照工程计价规范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与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量清单与控制价成果核对。
4、上述费用均包含在最高投标限价中。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宫能武13635552966。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含山县望梅路与褒禅山路交叉口县住建局大楼一楼东侧)。
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5日9时00分。
6、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8、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24日17时3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九、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3、根据国家、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工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条款。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含山县凌家滩遗址管理处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昭关大厦六楼
邮编:2381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韩超
电话:1831556636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凯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凌家滩路281号鸿泰物流园东侧办公楼三楼
邮编:2381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宫能武、干方震
电话:13635552966、18156568299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人民政府大楼207室
电话:05554327519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