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厂区照明路灯维修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4/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厂区照明路灯维修项目 |
项目概况: | 咸阳生产指挥及井下助剂公司厂区路灯为2014年安装的市电互补型太阳能路灯,经过长时间的使用运行,目前厂区照明路灯已基本失去使用功能,呈不亮状态;一是当时采用的地埋供电电源为2004-2005年投入的厂区原有线路,陆续发生线路老化损坏、短路,雨季灯杆漏电的情况,自2018年起市电线路已完全不能使用;二是路灯太阳能板、电池、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目前已基本失效,夏季夜晚勉强可照亮1小时,冬季整个路灯基本不亮的状态;三是原由照明灯具得防腐性能、防护等级及质量随着时间的的推移,已经不能满足继续长期使用的要求,出现灯杆、灯罩、灯具的锈烂和腐蚀。本次为保障厂区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完好,运行状态安全可靠,按需对咸阳生产指挥中心及井下助剂公司厂区的84具路灯进行拆除更换安装,以及地埋市电线路的铺设和控制调试。该项目经过立项审批,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具备选商条件。 |
项目单位: |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资质要求:服务商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承包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和机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2.1.1承包商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附相关证明材料) 2.2 财务要求:服务商须提供2021年度或最新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本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附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2.3信誉要求: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违约违规诉讼情况:服务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谈判(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2.4其他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2.5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0日,承包商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及发票查询截图) 2.6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企业在职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附证书原件、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劳务合同和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8失信条款: 响应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谈判响应。①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响应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响应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2023年4月14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蓝海风中心22楼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3.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粘贴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3.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请携带银联卡、微信或支付宝,不受理现金业务。报名单位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信息(付款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 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书中附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并填上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2)购买文件咨询电话:029-68320561,领取谈判结果通知书咨询电话:029-68320562,领取发票咨询电话:029-68320563。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何敬轩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298656536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俊才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68320522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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