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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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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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百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一期(春华路与极盛路交叉口地块)2#4#厂房供配电工程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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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XCS-GC-GK-2022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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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2年5月20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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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名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安徽名都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棵树路 投标报价:15696000.00元 工期(交货期):7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8.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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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钱小月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181894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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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设计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丙级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设计丙级。施工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企业业绩:设计业绩:宣城桃花源小区 10KV 配电工程 施工业绩:宣城爱家华城一期项目10KV/0.4KV配电工程 2256万元 项目负责人业绩:宣城爱家华城一期项目10KV/0.4KV配电工程 宣城恒大翡翠华庭首期红线内供配电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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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南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宣城南天电力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塘商务中心1段 投标报价:15975000.00元 工期(交货期):7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8.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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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张灿灿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234201889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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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设计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乙级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设计乙级。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设计业绩:宣城恒大悦澜湾小区红线内供电工程 施工业绩:宣城桃花源小区外部10kV 线路工程 1320万元 项目负责人业绩:宣城市贝林棠樾湾 10kV 外部线路工程 宣城市科学技术局 10kV 配电工程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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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南京新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秦淮北路2号 投标报价:15580000.00元 工期(交货期):7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8.2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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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任友娟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232131408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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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设计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设计丙级和电力行业变电工程设计丙级。施工资质: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企业业绩:设计业绩:华天科技(南京)有限公司10kV 外线接入工程 施工业绩: NO.新区2018G07 地块项目外线接入设备采购 1333万元 项目负责人业绩:NO.新区2018G07 地块项目外线接入设备采购 NO.2012G59、NO2012G60 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NO.2012G59(林语山墅)变配电设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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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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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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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2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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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0563-262652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301310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3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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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审批信息
招标公告
答疑补疑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合同及履约
招标(采购)公告
答疑补疑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及履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