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委托运营管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lycgjj202301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97-255580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3
公告正文
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委托运营管理公开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FJLYCGJJ2023014
受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网络竞价时间定于2023年2月13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止,在龙岩公物采购网(网址:www.lygwcg.com)对以下竞价内容进行公开网络竞价。
一、竞价内容及运营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为推动“红古田”“土楼”等区域公共品牌系列农特产品营销多元化,拓展销售渠道,扩大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推进直销平台市场化运作,进一步规范龙岩“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保值增值,
经研究,拟创新运营管理模式,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红古田”农产品供应链平台下“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及线上“龙农优鲜”小店运营管理团队,引入一家第三方团队进行委托运营管理。
2.运营期限:2 年,从2023年2月 日至2023年2月 日止。自2023年2月 日起,以每2年为一个运营周期,在2年运营期限内,包含“红古田”“土楼”等品牌系列在内的农特产品每年完成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以甲方开具的销售发票金额为准),则本合同可续签;若未达双方应另行协商是否续签。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个体工商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税务登记,无不良纳税记录;
(3)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资格及服务能力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5)符合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龙岩公物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7)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网上竞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
(8)网上竞价保证金缴交证明扫描件。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
1. 供应商需具备专业的销售经验、销售团队和丰富的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团队核心人员具备农产品批发、团购或抖音销售等平台营销能力。
2.供应商需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合同执行能力,具备组建运营团队的条件及能力,提供1个以上近3年内农产品经营年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的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无业绩证明材料的按无效竞价处理)。
(四)运营要求
1.运营目标
农发公司授权运营方运营管理“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含中心所配套的线上微信小程序上的“龙农优鲜”小店),运营商采取“依法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按章纳税”的方式,自行承担平台运营所需的资金和运营管理费用,包含电费(独立装表按实结算)、经营流动资金、物流费、商品损坏、售后维护、人力资源等费用。在运营期内运营方积极对接上游供应商及拓展下游客户,除运营商自营业务外,依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包含“红古田”“土楼”等品牌系列在内的农产品营业目标每年不低于500 万元销售收入及保证公司获得不低于3%的毛利率(销售收入计算以运营方促成农发公司方与下游客户达成交易后由农发开具的销售发票不含税金额为准,下同)。
2.运营业务
2.1 债权债务:
2.1.1期初库存商品问题:运营期初,运营方应一次性购买直销中心店内所有库存商品(以双方实盘数为准,价格按供给红古田农产品专营店的供货价计算,详见库存清单),销售货款可根据运营方每月销售情况按月分期支付,但须于合同签订后半年内全部结清。
2.1.2会员剩余储值金额问题:直销中心账上约有35万元(以移交时间节点为准)的工会团购储值金额未消费,对于这部分会员,运营方应以店内零售价9折团购价进行销售,同时农发公司根据该部分会员的消费情况每月以运营方实际销售价的97%作为采购款向运营方支付,直至该部分会员储值金额全部消费完。
3.运营要求
3.1.“红古田”农产品供应链平台运营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红古田”“土楼”等品牌系列农特产品营业管理、营销活动策划、线上线下商品上架、活动跟踪、售后服务、数据统计分析。运营方须诚实地从事合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红古田”农产品供应链平台进行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所售商品品类齐全,具有一品一码商标等。
3.2.运营方须保持“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的整体结构及形象,若调整直销中心陈设和布置需和农发公司协商一致,调整费用由运营方自负。农发公司移交给运营方的货架、柜台、收银台、空调、监控、消防器材等资产设施配备运营期间内由运营商负责保管,修理和维护费用由运营商承担。运营方不得将农发公司投入的设施设备等资产用于抵押、质押等非正常经营用途。运营期满,运营方须将直销中心按现状完好交还甲方。
3.3.运营方为农发公司新罗区登高东路169号市农业农村大厦一楼“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平台的唯一被授权运营管理方。运营方应大力推广和开发龙岩区域公共品牌系列农产品,积极拓展销售渠道,“红古田”“土楼”等区域公共品牌系列农产品陈列及销售份额需达50%以上。
3.4.运营方应积极配合做好龙岩市农产品的展示和推介工作,充分发挥“红古田”农产品供应链平台闽西农产品招商引资对外窗口作用等。包括但不限于“红古田”授权企业的营销推广活动、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意或备案的招商及推介活动等。
3.5.运营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质监、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检查小组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食品安全、经营、消防、烟草专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确保直销中心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达标、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等工作;及时处理售后和客诉问题,确保不造成“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平台负面影响。若运营方出售的商品造成顾客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由运营商负责全额赔偿,若因此导致受到起诉或遭受行政部门查处或第三方要求主张权利或索赔的,由运营方承担全部责任。
3.6运营期前两个月农发公司派2名管理人员进行过渡,第三个月开始派1名专职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对接采销结算等相关事宜及对运营方的全程监督管理。
(五)激励与约束方法
为推动运营方持续健康经营,更好的体现直销中心的展示作用,扩大品牌宣传效果,本着互利共赢、长期合作的原则,设以下激励与约束方法:
1.运营方每年须完成包含“红古田”“土楼”等品牌系列在内的农特产品保底销售收入500万元(具体以中标金额为准),并保证农发公司从中获得不低于销售收入3%的毛利率(即获得15万元毛利润)。
2.业务推广销售服务激励方法:
①若年业务推广销售金额达750(含)万元以内的部分,该超过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部分按1%作为业务推广销售服务费返点给运营方(如: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金额为510万元,实际推广销售达750万元,超过部分为(750-510)=240万元,该240万元除了按3%收取毛利外,按1%即2.4万元作为推广销售服务费进行返点激励);
②若年业务推广销售金额达750(不含)-1000(含)万元以内的部分,该超过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部分按1.5%作为业务推广销售服务费返点给运营方(如: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金额为510万元,实际推广销售达755万元,超过部分为(755-510)=245万元,该245万元除了按3%收取毛利外,按1.5%即3.675万元作为推广销售服务费进行返点激励);
③若年业务推广销售金额达1000(不含)万元以上的部分,该超过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部分按2%作为业务推广销售服务费返点给运营方(如: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金额为510万元,实际推广销售达1010万元,超过部分为(1010-510)=500万元,该500万元除了按3%收取毛利外,按2%即10万元作为推广销售服务费进行返点激励)。
双方核对全年业务推广销售收入及毛利润后统一进行相应的超额销售返点激励。
3.约束方法:双方每个月5日前核对上个月销售收入,次年1月20日前双方核对全年销售收入后统一结算。年度结算时,运营方若没有完成保底销售收入500万元(以农发开具的销售发票不含税金额为准)及保证甲方获得不低于15万元年利润的运营目标,则运营方应向农发公司支付年毛利润与15万元的差额部分,否则,农发有权从应付运营方采购款中抵扣,采购款不足抵扣的可从运营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六)履约要求
合同签订前收取运营方管理履约保证金¥100000(壹拾万元整)。(1)合同期满,运营方若没有完成运营目标,未达部分农发公司有权用履约保证金抵扣;若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则运营方应将保证金补齐至10万元;若双方到期终止合同且运营方无其他违约情形的,则农发公司应将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运营方。(2)若合同未到期,运营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擅自中止合同的,农发公司有权全额没收保证金并提前解除合同。
(七)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须由成交供应商和物业公司进行结算。
2.为加强运营业务对接,成交供应商需在红古田直销中心设立办事处或注册分公司,并派驻工作人员。
3.成交单位不得无故解除本合作关系。如双方对合同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成交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服务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并承担解除而造成的损失;成交单位因违约而导致为维护合法权益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律师费、公证费等)由成交单位承担。
(八)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实销实结,次月双方核对上月的实销商品货款。甲方收到客户货款后,由运营方向农发公司开具合规的供货发票,农发公司在收到运营方发票(含税)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采购款付给运营方。
(九)报价要求
(1)本项目各供应商需提供如下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注:因系统报价设置原因,各供应商系统报价时,商品名称写“运营”,单价统一填报100,数量填写1,无需填报具体品牌、型号。
(2)报价评审办法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注: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的供应商按如上评分办法以汇总后的总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随机抽取优先顺序排序。
(十)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自行签订合同,合同不违背本公告采购实质性要求,本公告附件合同范本中的相关约定成交供应商也应无条件满足。
(十一)备注:上述“一、竞价内容及运营要求”中各项内容均为重要要求,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竞价将被拒绝。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有任一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竞价无效。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出具如下承诺函及本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并统一合并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在竞价环节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无效。
二、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09: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在系统上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竞价保证金1000元到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支付竞价保证金的(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竞价无效。
2.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缴交凭证向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固定3000元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与保证金收款信息相同)缴至代理机构账户。
4.保证金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视为未缴交保证金,竞价无效)
开户行:工商银行龙岩西城支行
开户名: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410100219000029228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吴女士(0597-2810097)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97-2555805)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12层
开票信息发送邮箱:lywhxgs@163.com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于合同签到后将合同原件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申请退款,招标代理公司自收到合同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招标项目再次招标采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供应商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若放弃中标,则保证金扣交给采购人。
7.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8.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9.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招标要求及内容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龙岩公物采购网(www.lygwcg.com)上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供应商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
12.本项目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至少3家,否则终止竞价。
13.如竞价结果存在2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情形,则以系统报价时间较早的为优先排序。
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附件1:网上竞价须知
网上竞价须知
一、 网上竞价基本程序
1、供应商在龙岩公物采购网(https://www.lygwcg.com/)上注册,接受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具体操作流程见龙岩公物采购网首页“龙岩公物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
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其在龙岩公物采购网上的申请,正式成为网上竞价供应商。
3、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4、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5、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企业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未在《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及允许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成交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具体以公告正文为准。
三、网上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
2、自愿缴交网上竞价保证金;
3、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四、网上竞价公告及报价时间
竞价时间规定:采购信息公告时间原则上为三个工作日,竞价开始时间从第三个工作日0时开始至当日下午4:00时截止。
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
五、项目要求(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一)质量技术要求
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正品行货。
2、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3、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卡、售后保修卡等文件。成交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及提供货物操作说明书、图纸等服务。
2、采购商品需在龙岩交货,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地点交货。
3、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其自身的承诺及生产厂家制定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采购项目另有服务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六、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一)竞价供应商对网上发布的竞价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提出询问或要求澄清,但应在竞价公告之日起报价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予以澄清、补充、修改。
(二)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三)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竞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价响应文件
(一)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见公告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
(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1、商品的品牌、型号及配置、细项单价;2、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不得出现类似于“与竞价采购文件一致或完全响应”等的字眼。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三)每个包号商品均为单独的合同包,供应商可对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包号商品进行报价。
(四)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五)竞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到达交货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截止时龙岩市公物采购网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我公司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如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八)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八、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成交原则
(一)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二)项目有品牌要求的,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有多种商品的项目,且商品须组成有机整体才能发挥作用的,主要设备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3家,否则终止竞价。
(四)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时,则该次竞价无效,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六)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须知 七“竞价响应文件”第(二)款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十、最终审查
(一)采购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进行网上公告,公告为1个工作日。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采购结果。
十一、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
十二、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二)货物到货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商的产品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中文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资料)。
(三)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四)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结论是项目验收意见的组成部分之一。
(五)项目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要求执行。
十三、货款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交《成交通知书》原件一份、《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一份和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向采购单位办理相关货款支付手续。
十四、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年参与龙岩市公物采购网采购资格等。
1、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竞价成交供应商若有以下行为视为违约: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无法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的;
4、提供的商品或所用的材料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5、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6、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7、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
8、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履约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成交供应商每发生以上一项行为视为违约一次(一次发生多项的行为视为多次违约)。对供应商的违约情形,处罚规则如下:
(1)违约一次,予以警告。
(2)违约二次,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5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违约三次,取消其六个月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8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违约四次,取消其一年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全部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五次及以上的,或严重违规、违法的将报请龙岩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罚。
(三)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火灾、人员触电等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的违约记录,以本须知实施之日起三年为周期进行计算,三年期满所有供应商的违约记录归零进行重新计算。
十五、质疑
1、供应商对网上竞价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网上竞价过程和采购结果。
4、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网上竞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竞价供应商(需系统报名的),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本须知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网上竞价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重新采购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备注:竞价供应商未按上述“5”方式提交质疑函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十六、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采购信息发布、查询地址:
龙岩市公物采购网:(www.lygwcg.com)首页“网上竞价公告”栏目。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龙岩市万宝广场浦发银行楼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2楼 。
本须知由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02-13 09: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3-02-13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3-02-13 16:00:00
项目编号:FJLYCGJJ2023014
受龙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网络竞价时间定于2023年2月13日09时00分至16时00分止,在龙岩公物采购网(网址:www.lygwcg.com)对以下竞价内容进行公开网络竞价。
一、竞价内容及运营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为推动“红古田”“土楼”等区域公共品牌系列农特产品营销多元化,拓展销售渠道,扩大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推进直销平台市场化运作,进一步规范龙岩“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运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保值增值,
经研究,拟创新运营管理模式,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红古田”农产品供应链平台下“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及线上“龙农优鲜”小店运营管理团队,引入一家第三方团队进行委托运营管理。
2.运营期限:2 年,从2023年2月 日至2023年2月 日止。自2023年2月 日起,以每2年为一个运营周期,在2年运营期限内,包含“红古田”“土楼”等品牌系列在内的农特产品每年完成营业额不低于500万元(以甲方开具的销售发票金额为准),则本合同可续签;若未达双方应另行协商是否续签。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含个体工商户);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税务登记,无不良纳税记录;
(3)具有履行本采购项目的资格及服务能力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5)符合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龙岩公物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网上竞价承诺书”、本公告附件-网络竞价须知。
(7)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单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网上竞价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
(8)网上竞价保证金缴交证明扫描件。
(三)供应商基本要求
1. 供应商需具备专业的销售经验、销售团队和丰富的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团队核心人员具备农产品批发、团购或抖音销售等平台营销能力。
2.供应商需具备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合同执行能力,具备组建运营团队的条件及能力,提供1个以上近3年内农产品经营年销售额达200万元以上的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无业绩证明材料的按无效竞价处理)。
(四)运营要求
1.运营目标
农发公司授权运营方运营管理“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含中心所配套的线上微信小程序上的“龙农优鲜”小店),运营商采取“依法经营、自主管理、自负盈亏、按章纳税”的方式,自行承担平台运营所需的资金和运营管理费用,包含电费(独立装表按实结算)、经营流动资金、物流费、商品损坏、售后维护、人力资源等费用。在运营期内运营方积极对接上游供应商及拓展下游客户,除运营商自营业务外,依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包含“红古田”“土楼”等品牌系列在内的农产品营业目标每年不低于500 万元销售收入及保证公司获得不低于3%的毛利率(销售收入计算以运营方促成农发公司方与下游客户达成交易后由农发开具的销售发票不含税金额为准,下同)。
2.运营业务
2.1 债权债务:
2.1.1期初库存商品问题:运营期初,运营方应一次性购买直销中心店内所有库存商品(以双方实盘数为准,价格按供给红古田农产品专营店的供货价计算,详见库存清单),销售货款可根据运营方每月销售情况按月分期支付,但须于合同签订后半年内全部结清。
2.1.2会员剩余储值金额问题:直销中心账上约有35万元(以移交时间节点为准)的工会团购储值金额未消费,对于这部分会员,运营方应以店内零售价9折团购价进行销售,同时农发公司根据该部分会员的消费情况每月以运营方实际销售价的97%作为采购款向运营方支付,直至该部分会员储值金额全部消费完。
3.运营要求
3.1.“红古田”农产品供应链平台运营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红古田”“土楼”等品牌系列农特产品营业管理、营销活动策划、线上线下商品上架、活动跟踪、售后服务、数据统计分析。运营方须诚实地从事合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红古田”农产品供应链平台进行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所售商品品类齐全,具有一品一码商标等。
3.2.运营方须保持“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的整体结构及形象,若调整直销中心陈设和布置需和农发公司协商一致,调整费用由运营方自负。农发公司移交给运营方的货架、柜台、收银台、空调、监控、消防器材等资产设施配备运营期间内由运营商负责保管,修理和维护费用由运营商承担。运营方不得将农发公司投入的设施设备等资产用于抵押、质押等非正常经营用途。运营期满,运营方须将直销中心按现状完好交还甲方。
3.3.运营方为农发公司新罗区登高东路169号市农业农村大厦一楼“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平台的唯一被授权运营管理方。运营方应大力推广和开发龙岩区域公共品牌系列农产品,积极拓展销售渠道,“红古田”“土楼”等区域公共品牌系列农产品陈列及销售份额需达50%以上。
3.4.运营方应积极配合做好龙岩市农产品的展示和推介工作,充分发挥“红古田”农产品供应链平台闽西农产品招商引资对外窗口作用等。包括但不限于“红古田”授权企业的营销推广活动、经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同意或备案的招商及推介活动等。
3.5.运营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质监、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检查小组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食品安全、经营、消防、烟草专卖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确保直销中心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达标、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等工作;及时处理售后和客诉问题,确保不造成“红古田”农产品直销中心平台负面影响。若运营方出售的商品造成顾客的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由运营商负责全额赔偿,若因此导致受到起诉或遭受行政部门查处或第三方要求主张权利或索赔的,由运营方承担全部责任。
3.6运营期前两个月农发公司派2名管理人员进行过渡,第三个月开始派1名专职管理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对接采销结算等相关事宜及对运营方的全程监督管理。
(五)激励与约束方法
为推动运营方持续健康经营,更好的体现直销中心的展示作用,扩大品牌宣传效果,本着互利共赢、长期合作的原则,设以下激励与约束方法:
1.运营方每年须完成包含“红古田”“土楼”等品牌系列在内的农特产品保底销售收入500万元(具体以中标金额为准),并保证农发公司从中获得不低于销售收入3%的毛利率(即获得15万元毛利润)。
2.业务推广销售服务激励方法:
①若年业务推广销售金额达750(含)万元以内的部分,该超过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部分按1%作为业务推广销售服务费返点给运营方(如: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金额为510万元,实际推广销售达750万元,超过部分为(750-510)=240万元,该240万元除了按3%收取毛利外,按1%即2.4万元作为推广销售服务费进行返点激励);
②若年业务推广销售金额达750(不含)-1000(含)万元以内的部分,该超过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部分按1.5%作为业务推广销售服务费返点给运营方(如: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金额为510万元,实际推广销售达755万元,超过部分为(755-510)=245万元,该245万元除了按3%收取毛利外,按1.5%即3.675万元作为推广销售服务费进行返点激励);
③若年业务推广销售金额达1000(不含)万元以上的部分,该超过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部分按2%作为业务推广销售服务费返点给运营方(如:中标保底销售收入金额为510万元,实际推广销售达1010万元,超过部分为(1010-510)=500万元,该500万元除了按3%收取毛利外,按2%即10万元作为推广销售服务费进行返点激励)。
双方核对全年业务推广销售收入及毛利润后统一进行相应的超额销售返点激励。
3.约束方法:双方每个月5日前核对上个月销售收入,次年1月20日前双方核对全年销售收入后统一结算。年度结算时,运营方若没有完成保底销售收入500万元(以农发开具的销售发票不含税金额为准)及保证甲方获得不低于15万元年利润的运营目标,则运营方应向农发公司支付年毛利润与15万元的差额部分,否则,农发有权从应付运营方采购款中抵扣,采购款不足抵扣的可从运营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六)履约要求
合同签订前收取运营方管理履约保证金¥100000(壹拾万元整)。(1)合同期满,运营方若没有完成运营目标,未达部分农发公司有权用履约保证金抵扣;若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则运营方应将保证金补齐至10万元;若双方到期终止合同且运营方无其他违约情形的,则农发公司应将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运营方。(2)若合同未到期,运营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擅自中止合同的,农发公司有权全额没收保证金并提前解除合同。
(七)其他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须由成交供应商和物业公司进行结算。
2.为加强运营业务对接,成交供应商需在红古田直销中心设立办事处或注册分公司,并派驻工作人员。
3.成交单位不得无故解除本合作关系。如双方对合同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若成交单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服务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并承担解除而造成的损失;成交单位因违约而导致为维护合法权益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律师费、公证费等)由成交单位承担。
(八)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为实销实结,次月双方核对上月的实销商品货款。甲方收到客户货款后,由运营方向农发公司开具合规的供货发票,农发公司在收到运营方发票(含税)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采购款付给运营方。
(九)报价要求
(1)本项目各供应商需提供如下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销售收入(万元) | 毛利率(%) |
1 | |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注:因系统报价设置原因,各供应商系统报价时,商品名称写“运营”,单价统一填报100,数量填写1,无需填报具体品牌、型号。
(2)报价评审办法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项目 | 评审方法 |
销售额 | 本项目要求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供应商投报销售额满足竞价文件要求且最高的得满分,其余供应商的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得分=45×(F÷Fn) (1)F为供应商的报价; (2)Fn为所有供应商中的有效最高报价; (3)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毛利率 | 本项目要求销售额不低于3%,供应商投报毛利率满足竞价文件要求且最高的得满分,其余供应商的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毛利率得分=45×(F÷Fn) (1)F为供应商的报价; (2)Fn为所有供应商中的有效最高报价; (3)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
业绩 | 提供年销售额超过200万以上业绩,每提供一个加2分,满分10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业主方确认的年销售额业绩证明,未提供不得分。) |
注: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的供应商按如上评分办法以汇总后的总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按随机抽取优先顺序排序。
(十)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告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自行签订合同,合同不违背本公告采购实质性要求,本公告附件合同范本中的相关约定成交供应商也应无条件满足。
(十一)备注:上述“一、竞价内容及运营要求”中各项内容均为重要要求,任一项不符合要求的,竞价将被拒绝。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有任一不满足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本采购文件,竞价无效。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上述要求的,出具如下承诺函及本公告要求的证明材料并统一合并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文档,在竞价环节上传。未按要求编制上传,或上传不全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竞价无效。
承诺函 ****项目(项目编号:****),我公司(全称) 完全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的的要求。若我公司成交,将完全按上述要求进行实施,否则视同违约,愿意承担本采购文件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
二、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09:00(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报名时间内在系统上点击“我要投标”进行报名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竞价保证金1000元到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支付竞价保证金的(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竞价无效。
2.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凭缴交凭证向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固定3000元计取,由成交单位支付。成交单位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信息与保证金收款信息相同)缴至代理机构账户。
4.保证金收款信息(供应商转账时应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视为未缴交保证金,竞价无效)
开户行:工商银行龙岩西城支行
开户名: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1410100219000029228
缴款信息查询联系人:吴女士(0597-2810097)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先生(0597-2555805)
联系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388号万宝广场B地块B楼12层
开票信息发送邮箱:lywhxgs@163.com
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于合同签到后将合同原件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申请退款,招标代理公司自收到合同原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6.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否则按违约处理,同时《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并视情况对该招标项目再次招标采购,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公司将保留向该成交供应商提起赔偿诉讼的权利,若放弃中标,则保证金扣交给采购人。
7.本次竞价的所有竞价均以人民币计算,不接受其他币别的应价。供应商一经应价,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以违约处理。
8.供应商应妥善保管好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供应商参加网络竞价的唯一合法身份,所有用户登录后的报价均视为供应商本人真实意愿的表示。并准确理解并同意无条件按招标要求及内容执行。如用户名丢失或被他人盗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负责。
9.供应商不得阻挠其他供应商应价,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竞价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10.招标要求及内容如有更正修改,公告将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龙岩公物采购网(www.lygwcg.com)上发布,请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供应商未查看、下载修改内容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上述竞价交易方式不能正常进行的,本公司有权中止交易或临时决定采用其它竞价方式和竞价交易规则,供应商对此不得有异议。
12.本项目在规定竞价时间内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至少3家,否则终止竞价。
13.如竞价结果存在2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情形,则以系统报价时间较早的为优先排序。
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附件1:网上竞价须知
网上竞价须知
一、 网上竞价基本程序
1、供应商在龙岩公物采购网(https://www.lygwcg.com/)上注册,接受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具体操作流程见龙岩公物采购网首页“龙岩公物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端操作手册”。
2、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文件经审查合格后,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其在龙岩公物采购网上的申请,正式成为网上竞价供应商。
3、供应商凭注册时登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台参与相关竞价项目的网上报价活动。
4、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的时间与采购单位签订、履行采购合同。
5、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二、网上竞价实施范围及收费标准
1、实施范围:企业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未在《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及允许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
2、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成交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具体以公告正文为准。
三、网上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法人企业;
2、自愿缴交网上竞价保证金;
3、项目有特定资格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四、网上竞价公告及报价时间
竞价时间规定:采购信息公告时间原则上为三个工作日,竞价开始时间从第三个工作日0时开始至当日下午4:00时截止。
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告为准。
五、项目要求(合格的货物与服务)
(一)质量技术要求
1、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正品行货。
2、国产的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货物及有关服务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
3、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的起诉。
4、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有关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卡、售后保修卡等文件。成交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承担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及提供货物操作说明书、图纸等服务。
2、采购商品需在龙岩交货,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地点交货。
3、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其自身的承诺及生产厂家制定的售后服务标准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采购项目另有服务要求的,以公告为准。
六、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
(一)竞价供应商对网上发布的竞价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可提出询问或要求澄清,但应在竞价公告之日起报价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予以澄清、补充、修改。
(二)在竞价采购报价开始前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竞价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补充、修改,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网上发布补充公告。
(三)澄清、补充、修改文件将作为竞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名参加网上竞价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四)采购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之间的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最新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竞价采购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竞价供应商及时浏览网上公告信息,凡因未及时浏览或误读、误解网上公告信息而产生的过失,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竞价响应文件
(一)竞价供应商根据网上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用户名和密码,具体操作流程见公告首页“供应商操作手册”。
(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即供应商报价文件材料)必须填报的事项包括:1、商品的品牌、型号及配置、细项单价;2、竞价采购文件有其他要求的,应按要求填报。供应商在填写响应文件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不得出现类似于“与竞价采购文件一致或完全响应”等的字眼。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填报的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要求的,将被视为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竞价被拒绝。
(三)每个包号商品均为单独的合同包,供应商可对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包号商品进行报价。
(四)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对竞价项目进行单次或多次报价,网络接受的报价为供应商最后一次上传的报价。供应商应当谨慎报价,因报价不慎而出现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纸质报价材料。
(五)竞价供应商的报价须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劳务、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后服务、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调价、市场变化以及合同明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到达交货现场所需的一切费用。
(六)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竞价截止时龙岩市公物采购网服务器数据库记录为准,一切因供应商网络通信或操作失误造成的竞价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我公司无关。竞价截止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请各竞价供应商认真输入响应文件并合理选择上传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如龙岩市公物采购网平台遇网络故障或服务器故障等重大问题影响正常报价的,则延期竞价时间,延期后的竞价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已经报价的供应商对延期的项目须重新报价。
(八)采购结果公告前,对参与报价供应商家数、各供应商的报价等情况,均无法查看。采购结果公告后,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均可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台查看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名称、总报价。
八、响应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并不得超出竞价采购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九、成交原则
(一)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二)项目有品牌要求的,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有多种商品的项目,且商品须组成有机整体才能发挥作用的,主要设备至少有两个(含)以上的不同品牌供应商参与报价,否则终止竞价。
(三)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至少3家,否则终止竞价。
(四)在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则按报价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注:报价时间以服务器终端显示的时间为准);报价时间相同时,以抽签方式来确定该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时,则该次竞价无效,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代理机构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六)不具备实质性响应竞价采购文件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竞价采购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符合本须知 七“竞价响应文件”第(二)款规定的;
(2)报价内容与竞价采购文件及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3)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4)报价内容有漏(缺)报项的;
(5)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6)不符合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十、最终审查
(一)采购单位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所报货物的价格、性能、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可作进一步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能成为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结果进行网上公告,公告为1个工作日。质疑期限为7个工作日,质疑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认同该采购结果。
十一、成交通知及合同签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按采购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与调试投入正常使用或提供服务。
十二、项目验收
(一)验收标准:根据竞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网上上传材料、澄清或补充或修改材料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二)货物到货时,成交供应商代表必须在场,并提供完整的产品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用户手册、出厂明细表或装箱单、制造厂商的产品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中文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资料)。
(三)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后,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
(四)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测试,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测试结论是项目验收意见的组成部分之一。
(五)项目有特别要求的,按采购要求执行。
十三、货款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经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向采购单位提交《成交通知书》原件一份、《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一份和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向采购单位办理相关货款支付手续。
十四、违约责任与处罚办法
(一)发生以下情况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报请采购监管部门同意,给予通报,取消其1~3年参与龙岩市公物采购网采购资格等。
1、竞价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价供应商的;
3、与采购单位、其他竞价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竞价成交供应商若有以下行为视为违约:
1、放弃成交资格的;
2、不按《成交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无法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的;
4、提供的商品或所用的材料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5、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的;
6、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的;
7、零件、配件或耗材等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的;
8、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履约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9、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
成交供应商每发生以上一项行为视为违约一次(一次发生多项的行为视为多次违约)。对供应商的违约情形,处罚规则如下:
(1)违约一次,予以警告。
(2)违约二次,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5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违约三次,取消其六个月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80%的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违约四次,取消其一年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竞价资格,并在龙岩市公物采购网上通报,同时全部竞价(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违约五次及以上的,或严重违规、违法的将报请龙岩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罚。
(三)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火灾、人员触电等事故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的违约记录,以本须知实施之日起三年为周期进行计算,三年期满所有供应商的违约记录归零进行重新计算。
十五、质疑
1、供应商对网上竞价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通知书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竞价截止前1个工作日前(正常上班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本网上竞价通知书的所有内容。
3、网上竞价供应商认为网上竞价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之日(不包括当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答复。逾期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网上竞价过程和采购结果。
4、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的7个工作日(不包括当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5、质疑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对网上竞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竞价供应商(需系统报名的),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竞价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
(2)质疑人应按照本须知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
(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
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
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网上竞价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重新采购等;
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
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b.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
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已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
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
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
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
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
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式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
备注:竞价供应商未按上述“5”方式提交质疑函的,其质疑不予受理。
十六、其他事项
(一)网上竞价采购信息发布、查询地址:
龙岩市公物采购网:(www.lygwcg.com)首页“网上竞价公告”栏目。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以项目公告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龙岩市万宝广场浦发银行楼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2楼 。
本须知由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龙岩文汇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8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3-02-13 09:00:00
竞价开始时间:2023-02-13 09:00:00
竞价截止时间:2023-02-1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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