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山路(尖山路-千岛湖路)建设工程及纬三次路(清水河路-太平湖路)工程清单两编(第2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21cg2023fw117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龙山路(尖山路-千岛湖路)建设工程及纬三次路(清水河路-太平湖路)工程清单两编(第2包)

信息来源:国资委下属国企

信息时间: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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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路(尖山路-千岛湖路)建设工程及纬三次路(清水河路-太平湖路)工程清单两编(第2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龙山路(尖山路-千岛湖路)建设工程及纬三次路(清水河路-太平湖路)工程清单两编

项目编号

WH21CG2023FW1173

标段名称

龙山路(尖山路-千岛湖路)建设工程及纬三次路(清水河路-太平湖路)工程清单两编(第2包)

标段编号

WH21CG2023FW117302

招标人

名称

芜湖银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商业街10号楼1301

联系人及电话

谢工0553-584890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

联系人及电话

严子强1871532032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8319:15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凯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6686号徽商总部广场A18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报价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标准的50%

项目负责人

姓名:朱士奇

证书编号:建[]11103400010630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服务时间

自中标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为止

主要标的

名称:龙山路(尖山路-千岛湖路)建设工程及纬三次路(清水河路-太平湖路)工程清单两编(第1包)

服务范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

投标人业绩

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567标段施工-5标段

畅通二环(西南环)金寨路、合作化路、宿松路、宁国路节点工程施工-2标段

合庐产业新城龙桥路等8条市政道路工程施工-2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

同投标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中江花园1201202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报价

《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文)标准的50%

项目负责人

姓名:周树平

证书编号:建[]11163400001658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服务时间

自中标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为止

主要标的

名称:龙山路(尖山路-千岛湖路)建设工程及纬三次路(清水河路-太平湖路)工程清单两编(第1包)

服务范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

投标人业绩

徽州路快速化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两编)

无为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经二路、福成路、模范路)工程

江北集中区大龙湾E1路,E2路,E3路,N7路,嘉兴路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

项目负责人业绩

同投标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2.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2.1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3.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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