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裕湖公园等5个公园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二次)合同公示
金额
396.1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96.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裕湖公园等5个公园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二次)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拟对裕湖公园等5个公园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二次)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裕湖公园等5个公园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二次)
合同金额(元):3961690.00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福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裕湖公园等5个公园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二次)中标价396.1690万元,中标公司为深圳市福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年的服务期限为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到期。该项目招标预算根据2021年12月7日《深圳市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光明区城管行业部分项目费用标准〉》的通知(深光城管〔2021〕72号)的单价,安保人员费用为67805元/人·年(5650元/人·月)。
一、原合同条款:服务合同的第六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的第1款第(1)小条合同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陆万壹仟陆佰玖拾元整(¥3,961,690.00),第2款第(1)小条本项目的服务费用为十二个月支付,每月的服务费用为330,140.83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叁万零壹佰肆拾元捌角叁分。
二、变更条款:根据2022年12月29日最新的文件标准《光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2022年第一批财政支出标准>的通知》(深光财〔2022〕417号)的要求,安保费用为人民币5600元/人·月(不提供食宿),我办拟将裕湖公园等5个公园安保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二次)续签第二年服务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的进行变更为:服务合同的第六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的第1款第(1)小条本合同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叁佰玖拾贰万陆仟陆佰元整(¥3,926,600.00元),第2款第(1)小条本项目的服务费用为十二个月支付,每月的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叁拾贰万柒仟贰佰壹拾陆元陆角陆分(¥327,216.66元)。
三、合同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服务费用及付款金额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薯田埔田园路雪仙丽工业园旁马田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联系电话:13510620316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光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525
联系电话:0755-2319855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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