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3月7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3/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3月7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3-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等5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03月07日-2019年03月12日
联系人:董沛霖
联系电话: 0516-67037010
传真:0516-67037112
邮箱:xzjjjskfq@126.com
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湖路11号308室(22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1、
项目名称 | 徐工集团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山路1号 |
建设单位 |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19年3月7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投资2200万元,于现有厂房内建设徐工集团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项目(一期),在现有的工程基础上年新增步履式挖掘机械55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利用已有厂房,施工期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主要污染为噪声及安装设备时产生的固废,在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外环境影响较轻,同时这类污染影响是短期的。 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2)废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无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85~90dB(A),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产生量为21.5t/a,其中一般工业固废15t/a,危险废物6.5t/a,无新增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企业自行收集外售;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其中含有抹布为全程豁免类,混入生活垃圾清运即可。本项目可做到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结论: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评文件公示承诺 |
项目名称 | 徐州聚鑫金属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年产彩钢泡沫夹芯板20万平方米、彩钢岩棉夹芯板5万平方米、彩钢瓦100吨、C型钢55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办事处前王钢材市场院内第3栋 |
建设单位 | 徐州聚鑫金属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19年3月7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徐州聚鑫金属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30日,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项目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办事处前王钢材市场院内第4栋,本项目租赁厂房1200m2用于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具有年产彩钢泡沫夹芯板20万平方米、彩钢岩棉夹芯板5万平方米、彩钢瓦100吨、C型钢55吨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产生各类废水。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滴胶、覆合工序中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甲醛。根据工程分析及预测结果,本项目滴胶、覆合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过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可达标排放,切割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有机废气使用同一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满足标准限值,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外100m。 (3)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本项目生活垃圾和除尘器粉尘委托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胶桶、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夜间不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结论: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评文件公示承诺 |
项目名称 | 徐州驰品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皮带输送机150台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张庄村工业园区矿山路6号 |
建设单位 | 徐州驰品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19年3月7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徐州驰品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2月14日,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项目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张庄村工业园区矿山路6号,本项目租赁工业用地2000m2用于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具有年产150台皮带运输机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现阶段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待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敷设完毕后,接入大庙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项目污水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为切割、焊接产生的粉尘。项目产生的粉尘经过滤芯除尘器处理达标后进行高空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及预测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满足标准限值,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外50m。 (3)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下角料。本项目生活垃圾和除尘器粉尘委托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夜间不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结论: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评文件公示承诺 |
项目名称 | 徐州鸿鑫钢结构有限公司年产彩钢泡沫夹芯板20万平方米、彩钢岩棉夹芯板5万平方米、彩钢瓦100吨、C型钢55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办事处前王钢材市场院内第4栋 |
建设单位 | 徐州鸿鑫钢结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山东君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19年3月7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徐州鸿鑫钢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30日,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项目位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办事处前王钢材市场院内第4栋,本项目租赁厂房1200m2用于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具有年产彩钢泡沫夹芯板20万平方米、彩钢岩棉夹芯板5万平方米、彩钢瓦100吨、C型钢55吨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不产生各类废水。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项目产生的废气为滴胶、覆合工序中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以及夹芯板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根据工程分析及预测结果,本项目滴胶、覆合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经过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可达标排放,切割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有机废气使用同一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浓度满足标准限值,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车间外100m。 (3)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本项目生活垃圾和除尘器粉尘委托环卫清运;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胶桶、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4)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夜间不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要求。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可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结论: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阶段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承诺文件 | 环评文件公示承诺 |
项目名称 | 徐州金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年维修保养车辆1800台、修理事故车60台、美容加装1000台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农机汽车大市场E4号楼 |
建设单位 | 徐州金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19年3月7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徐州金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农机汽车大市场E4号楼租赁厂房内建设年维修保养车辆1800台、修理事故车60台、美容加装1000台项目。该项目场地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约2235.5平方米。该项目项目东侧隔路为徐州东盛农业机械公司;北侧隔路为徐州正帝汽车公司;西南两侧均为空地。项目定员30人,年运营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该项目主要设备包括汽修设备、打磨整形设备、涂装设备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 该项目租赁现有房屋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室内的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较短,工程量很小,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营运期环境影响结论 (1)废气 本项目打磨抛光粉尘经自带吸尘器吸入集尘桶内降尘处理;喷烤漆工序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经“过滤棉+光氧催化+一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补腻子废气、试车汽车尾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NOX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VOCs排放满足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涂料及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SZJ50-2015);CO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DB13/487-2002)。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徐州核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庙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后,一起经区域污水管网排入徐州核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最终排入尾水导流工程。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 本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均落实妥善、有效的处理措施,固体废物外排量为零。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包括车辆试行噪声、空气压缩机噪声、维修设备噪声、烤漆房噪声及尾气抽排系统噪声等。通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且运营期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转速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结论:从环保角度,项目可行。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承诺文件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附件: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项目(一期)
徐州驰品矿山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环评
徐州鸿鑫钢结构有限公司
徐州聚鑫金属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徐州金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年维修保养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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