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茂名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工程(一期)—社会人行通道(南北通道) 施工[项目编号:JG2024-6196]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1 | 湖南省一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2 | 宏盛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3 |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4 | 广东电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5 | 广东金辉华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6 | 广东众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7 | 广东景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8 | 深圳市博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9 | 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0 | 广东殷华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11 | 广东茂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2 | 广东粤路建工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1.2资格审查标准中人员配备资格最低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崔旭的社保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3 | 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14 |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1.1形式评审标准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存在内容不全的情形(未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
15 | 海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16 |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茂名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周工
- 联系电话:0668-2298128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0668-5532719
-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359号
- 招标人名称:茂名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日期:2024年12月10日
- 附件: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pdf
评标报告(脱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