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大坦沙分公司2023年安全文化宣传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制作内容包括平面设计及配套印刷服务、制作宣传栏、宣传标语,含各内容的创意构思、场景设计等等需求,内容质量须具有分辨率高、构图合理性、色彩搭配标准化等。主要制作内容及需求暂定如下(具体执行过程中,会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在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做出内容调整):
(1)三期滤池西侧围墙,放置具体标语为:建设绿色生态家园,同享青山碧水蓝天。净化水质造福人民,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该处为高处作业,请按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2)三期鼓风机房外墙放置安全标语:(安装不锈钢材质金体)具体标语为: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3)三期仓库安全宣传栏,消防安全及5S管理要求(整理、整顿、清扫、清洁、意识),内容可更换,加设玻璃罩,宣传栏设置太阳能射灯。
(4)三期一楼培训室,展示柜摆放安全警示标语、作业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等及一批宣传海报资料,制作移动展架,可更换宣传内容。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83,99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报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当具备 资质。
(3)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最少具有一项安全文化宣传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及实施内容、合同盖章、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 资格条件。
(5)其他要求
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出具不得存在情形承诺函):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3)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6)近三年内因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等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9)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黑名单)。
(10)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1)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09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门户网站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0日 15:00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6231552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采购方: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