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2{text-indent:21.0pt;}p.X3{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p.X4{margin-left:5.0pt;text-align:left;}span.X4{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span.X5{font-size:9.0pt;}p.X6{text-align:left;}span.X6{font-size:9.0pt;}p.X7{text-align:center;}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left;}span.X8{font-size:9.0pt;}p.X10{text-align:justified;}span.X10{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span.X12{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3{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4{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5{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9.0pt;}span.X16{font-family:'Tahoma';font-size:12.0pt;}span.X17{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4.0pt;}span.X18{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pt;color:#000000;}p.X19{text-indent:21.0pt;}span.X20{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span.X21{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城南校区(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标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21.其他条款内容增加24、补充条款:
“24.1落实网格化安全管理机制。乙方中标后,在项目开工前要结合项目特点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网格人员配备数量等,所有专业分包单位纳入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责任区域内其施工内容的安全生产负责,方案要报项目部审批通过后实施。
24.2乙方负责智慧工地—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维护、维修及拆卸(系统须接入国贸地产“智能物联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对塔吊高位球机的设备采购、安装和拆卸、使用过程设备维护(包含但不限于保障网络不掉线、设备用电不断电、设备本身不被破坏等)、以及智慧工地设备安装的现场工作等负责到位,费用已含在总包合同中由乙方全部承担,不再单独计取费用,且乙方不得向智慧工地实施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水电费等配合费用。
24.3为了防止在建工地出现燃气安全事故,乙方中标后,项目各类食堂加工烹饪应采用电器类设施,禁止使用瓶装燃气和醇基燃料。”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7.5.2中: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3%。”
修改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逾期竣工违约金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5%。”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21.其他条款-3、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班子-(2)中:
“(2)在约定时间内人员不能到位或脱岗的,属承包人违约: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拖延进场或脱岗1日历天从工程款扣除人民币5000 元/人,其它人员每拖延进场或脱岗1 日历天从工程款扣除人民币2000 元/人;”
修改为:
“(2)在约定时间内人员不能到位或脱岗的,属承包人违约: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拖延进场或脱岗1日历天从工程款扣除人民币20000元/人,其它人员每拖延进场或脱岗1 日历天从工程款扣除人民币10000元/人;”
本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21.其他条款-3、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班子-(3)中: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擅自更换项目管理成员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按人民币10 万元/人•次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更换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试验员按人民币3 万元/人•次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
修改为:
“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擅自更换项目管理成员的,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更换项目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按人民币10 万元/人•次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按人民币5 万元/人•次从工程款中扣除违约金。”
本条款其余内容不变。
五、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土建装修工程-序号34-材料设备名称中 “防火板、基层板”修改为:“基层板”。
六、本工程付款周期修改为按形象进度支付,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为:
①完成桩基础工程后,工程进度款额根据建设单位核准后当期桩基础工程所完成产值(扣除暂列金额)的80%支付;
②完成正负零及地下室土方回填后,工程进度款额根据建设单位核准后当期完成正负零及地下室土方回填产值(扣除暂列金额、第①条完成产值)的80%支付;
③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后,工程进度款额根据建设单位核准后主体结构封顶所完成产值(扣除暂列金额、第①②条完成产值)的80%支付;
④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后,工程进度款额根据建设单位核准后装饰装修工程所完成产值(扣除暂列金额、第①-③条完成产值)的80%支付;
⑤通过本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工作并根据各方所提意见完成整改后,工程进度款额根据建设单位核准后本项目至竣工预验收工作后所完成产值(扣除暂列金额、第①-④条完成产值)的80%支付;
⑥承包人完成竣工备案并取得相关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书后,工程进度款额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90%;当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的90%时,停止支付工程款;
⑦承包人完成市(区)财政审核部门的合同结算办理工作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结论书,且根据城建档案馆归档要求完成竣工资料归档后,28天内按审核结果支付至结算价的97%;
⑧剩余结算价3%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返还(扣除维修金及维修不及时造成的违约金),且保修金不计利息。
工程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办法: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返还保修金的 60%(须扣除当期维修不及时造成的违约金),剩余的40%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后返还(须扣除当期维修不及时造成的违约金),且保修金不计利息。
⑨本项目为财政投融资项目,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办理工程进度拨款的时间性,不得以工程款支付时间滞后为由停工、拖延工期或索赔顺延工期,否则按每拖延1个日历天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累计计算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签约合同价格的5%。
⑩上述第①-⑥条工程款完成产值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内容,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2第6.1.6条款执行。
?上述工程款的人工费用拨付数额或比例按照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8第12.6条款执行。
%1、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部分内容与本答疑不符的,均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招标人: 厦门国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 09月22日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 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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