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市宣化区水务局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76.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4073320010033
预算金额176.8万元
招标公司张家口市宣化区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口金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伟伟0313-327934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4
公告正文
2024-07-17 17:00
报名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报名已结束
项目概况
张家口市宣化区水务局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编制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张 家 口 电 子 交 易 系 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自行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7-2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024073320010033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宣化区水务局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8000
最高限价:1768000.00
采购需求:该项目主要对全区313个行政村,其中山洪灾害防御村272个,全面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免费完成不受山洪灾害威胁的41个行政村的调查评价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经济指标调查更新,历史山洪灾害调查,河道断面测量,危险区调查及风险等级划分,防洪现状能力评价、预警指标计算等环节。结合河道断面测量数据,推算5年一遇、10年一遇、20年一遇、50年一遇、100年一遇等典型频率设计洪水位,构建水位流量关系曲线。从防洪能力汇流历时、威胁人口规模、特殊情况等四项风险指标入手,对危险区风险等级进行划分。提交成果包括以区为单位编制的调查评价成果报告和调查评价成果数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出具以区为单位编制的调查评价成果报告和调查评价成果数据并通过省市审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 %)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包含水利水电专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7-11至2024-07-17, 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河 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张 家 口 电 子 交 易 系 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自行下载
方式:现金发售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24 09:00(北京时间)地点:宣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招标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 3、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合企业〔2011〕300 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 %)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本项目拟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的无需再次注册。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进行电子报名,未及时注册或报名导致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7、对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破产企业,及时在“信用河北”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申请添加相关企业重整情况信息的,对符合规定的企业,允许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8、鼓励使用“政采贷”,各潜在供应商如需低息、无抵押、无担保银行贷款,可通过“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查找融资政策和贷款合作银行,并与意向合作银行联系。合作银行将按照《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冀财采〔2015〕16号)规定给潜在供应商以贷款额度,中标后,凭政府采购合同给予贷款。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宣化区水务局本级
地址:张家口市宣化区崇善寺街5号
联系方式:0313-30591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张家口金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东草市5号院
联系方式:0313-3279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庞伟伟
电话:0313-3279343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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