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物流仿真与评估系统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JQ05-F1739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1 |
仿真软件开发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套 |
1,610,000.00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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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仿真数据库建设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套 |
1,300,000.00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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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物流场景设计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项 |
50,000.00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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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物流模型设计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项 |
50,000.00 |
1 |
详见商务要求 |
详见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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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3,010,000.00元,叁佰零壹万元整
采购包1:3,010,000.00元,叁佰零壹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3,010,000.00 元,叁佰零壹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①已通过审查待发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查的相关证明;②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③保密资格/资质已过期且未完成续审但在保密资格审查单位顺延有效期内的出具相关证明。。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线上申领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4年09月29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
采购包1: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4-09-04 09:30:30
踏勘地点:天津市(详细地址联系踏勘负责人)
联系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13512063259
要求: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供应商请于 2024年09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前提交标前答疑问题,提交地点:天津市
(二)标前答疑会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时30分00秒,联系人:齐先生,电话:13512063259
(三)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应商如不参加答疑会,视为同意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答疑会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助理
办公电话:022-84653066
移动电话:18322223619(因工作原因,电话经常不便接听。请供应商将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以及咨询问题编辑短信至联系人,联系人将通过短信答复。服务电话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传真:无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助理
联系电话:022-84653095、13904807836(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助理
联系电话:022-84653011
2024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