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号)、《关于明确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权[2024]126号)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莲江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六生产队晒场工程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莲江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第十六生产队晒场工程
1.2项目编号:0222GC20240551
1.3采 购 人:黑龙江省莲江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1.4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872071.61元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8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注: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建设规模:第十六生产队晒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采购人或监理人发出开工指令之日起90日历日内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农场
2.4付款方式:施工单位完成驻地建设,人员、设备、建筑材料全部进场后,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至70%;工程经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97%;留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2.5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人(均具备岗位证书或职业能力信息、培训证书、考核合格证书等),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24日9:00至2024年8月27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系统使用费
5.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商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5.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6:00(北京时间)。
5.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5.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进入网络报价环节。(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圆整)
6.2采购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17:00(北京时间)
6.3 采购保证金提交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提交,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提交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提交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提交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提交的,该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7.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核
7.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北京时间)
7.2响应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8月28日9:00(北京时间)
7.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455143212@qq.com
7.4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8.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9.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9.1竞价方式:网络报价(一次报价)
9.2竞价时间:2024年8月28日14:00至2024年8月28日15:00(北京时间)
9.3其 他:详见采购文件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0.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其提交的采购保证金可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1.声明
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3.异议
供应商对本项目各环节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莲江口农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莲江口农场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13079695050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系人:刘先生、王先生
电话:0451-87200260、87200291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新版).docx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