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2023资本性支出仪器设备采购(第一批)(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gcyjy-23-0601-17yc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女士0371-656111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6
公告正文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2023 资本性支出仪器设备采购(第一批)(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GCYJY-23-0601-17YC)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2023 资本性支出仪器设备采购(第一批)(二次)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1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 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3 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标段八:加热卷烟温度轴向测 量装置 1 台。标段九:多样品宏量热重分析装置 1 台。标段十一:NSC 烟支质量综合测试装 置 1 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八:加热卷烟温度轴向测量装置 1 台。; (002)标段九:多样品宏量热重分 析装置 1 台。; (003)标段十一:NSC 烟支质量综合测试装置 1 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八:加热卷烟温度轴向测量装置 1 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 年后新成立 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招标人对进口仪器享受海关相应的免税政策。若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并根据海关 免税政策可以免税的,投标人必须具备该设备的进口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具备为招标人办 理免税及清关等进出口手续的能力,报价应为人民币目的地免税价。
5.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
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 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b.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c.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d.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 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 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 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 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
e.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 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 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 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6.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 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 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 标段九:多样品宏量热重分析装置 1 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 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 年后新成立 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招标人对进口仪器享受海关相应的免税政策。若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并根据海关 免税政策可以免税的,投标人必须具备该设备的进口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具备为招标人办
理免税及清关等进出口手续的能力,报价应为人民币目的地免税价。
5.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 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 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b.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c.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d.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 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 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 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 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
e.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 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 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 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6.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 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 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3 标段十一:NSC 烟支质量综合测试装置 1 台。)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注册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 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 年后新成立 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招标人对进口仪器享受海关相应的免税政策。若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并根据海关 免税政策可以免税的,投标人必须具备该设备的进口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具备为招标人办 理免税及清关等进出口手续的能力,报价应为人民币目的地免税价。
5.信誉要求:
a.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 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 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b.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c.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d.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 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 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 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 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
e.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 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 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 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6.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 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 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0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A201 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A201 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2023 资本性支出仪器设备采购(第一批)(二次),招标人 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2023 资本性支出仪器设备采购(第一批)(二次)项目编号:QGCYJY-23-0601-17YC
招标范围: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2023 资本性支出仪器设备采购(第一批)(二 次) ;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最新的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与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交货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质保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交货地点:甲方所在地指定现场;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3 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标段八:加热卷烟温度轴向测量装置 1 台。
标段九:多样品宏量热重分析装置 1 台。
标段十一:NSC 烟支质量综合测试装置 1 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3 年后新成立
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如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招标人对进口仪器享受海关相应的免税政策。若投标人所投设备为进口设备,并根据海关 免税政策可以免税的,投标人必须具备该设备的进口资质并提供证明文件,具备为招标人办 理免税及清关等进出口手续的能力,报价应为人民币目的地免税价。
5.信誉要求:
;未被列 a.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 日当天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b.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c.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书面承诺;d.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 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已生效的刑事判决书或刑事裁定书中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承 诺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 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 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文书类型—判决书及裁定书;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 止时间前】;
e.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应未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发布的行贿行为 投标人名单禁入期限内。行贿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 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信息进行核查,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 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将拒绝其投标。
6.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 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 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3 年 11 月 02 日,上午 8:0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时到 17:30 时(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市商都路与中兴路 交叉口建正东方中心 B 座 409-2 室)现场购买。
(2)网上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将 PDF 报名文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致电招 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注:各潜在投标人应保证其获取招标文件时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 现有提供虚假材料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A201 会议室现场纸质文件递交。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6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A201 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2、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规范办。
九、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 网站》和《郑州烟草研究院》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所转载的信息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皆不予认 可。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 2 号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0371-6767291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都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建正东方中心 B 座 409-2 联 系 人:袁女士 韩女士
电 话:0371-6561111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规范办。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 2 号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 话:0371-676729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全过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商都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建正东方中心 B 座 409-2 联 系 人: 袁女士
电 话: 0371-65611119
电子邮件: 1553812222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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