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广西分公司办公饮用桶装水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田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航广西分公司办公饮用桶装水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宁地区办公饮用桶装水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广西分公司办公饮用桶装水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12273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广西基地提供办公饮用桶装水,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分别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合同签约主体: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广西基地(合同签约主体: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合同总预算40万元/三年,广西分公司采购预算约占23万,技术分公司采购预算约占17万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

单价限价

(单位:,人民币

预算

(单位:,人民币

备注

1

【大桶装水:15L

1

15

400000

竞价人所响应两种规格的产品须为同一品牌 生产工艺要求:一次性吹瓶、灌装。

2

【小桶装水:5L

1

5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报价要求:报价为折扣率形式,有效报价范围:0%<报价折扣率≤100% ,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报价范围内,否则将视为无效竞价。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且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值(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报价折扣率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例如,折扣率填97.5%时,最终结算单价=各单价限价*97.5%,最终结算单价保留两位小数。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交货】内容

【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1

办公饮用桶装水采购配送

1、南宁市壮锦大道29号(南航南宁运营中心)

2、南宁市吴圩机场永安路321号(南航南宁机场保障区)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24小时内】交货。紧急情况下,4小时内送达。交货地点如有新增或变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标的物的合法制造厂家或经销商,若为制造厂家,若为制造厂家,其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若为经销商,则必须取得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注意:须提供制造厂家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采购标的物相关食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经销商须提供自身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制造厂家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网址https://zwfw.samr.gov.cn/needSearch。

2.3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8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9竞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及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规定,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注意:须提供政府监督部门认可的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产品检验报告扫描件。)

2.10 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饮用桶装水桶的合格证书及厂家的营业执照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资质,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328日至202443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9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29号南方航空运营中心 1505

邮编:530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田女士 0771-4979185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供应商采购文件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29号(南航南宁运营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0771-4979185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广西分公司企划财务部】

联系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29号南航广西分公司南宁运营中心1908室

人:【聂女士

联系电话:0771-4979075

6.3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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