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通信设备及线路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zb-jn-202300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联系人徐助理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嘉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13821351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通信设备及线路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3号天津科技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JN-2023003
项目名称: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通信设备及线路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3.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通信设备及线路维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3.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3.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至 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3号天津科技大厦
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收款码,投标人付款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jhzb2022@126.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嘉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3号天津科技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辛柴路
联系方式:徐助理 022-28393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嘉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3号天津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徐工 13821351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 13821351558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通信设备及线路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3号天津科技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JN-2023003
项目名称: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通信设备及线路维保项目
预算金额:13.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通信设备及线路维保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3.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3.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至 2023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3号天津科技大厦
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收款码,投标人付款成功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jhzb2022@126.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嘉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3号天津科技大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辛柴路
联系方式:徐助理 022-28393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嘉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23号天津科技大厦
联系方式:徐工 13821351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 1382135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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