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曹妃甸区2018年渔蟹稻乡园创新园区试点(产业化)项目已由唐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唐农发办【201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良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良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河北省曹妃甸区2018年渔蟹稻乡园创新园区试点(产业化)项目;
2.2建设地点: 唐山市曹妃甸区食品工业园区;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1座生产车间、1座库房、消防水池和泵房,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监理周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及保修阶段止;
2.5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6质量标准: 合格。
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构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4 月 26 日至2018年 5 月 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报名大厅持单位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必须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完成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 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置业大厦三层西侧第二交易厅(3019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 标 人:河北良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曹妃甸区食品工业园区
邮 编:063299
联 系 人:杨永平
联系电话:1383286133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宏书
联系电话:0311-88195555 17732321878
2018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