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预公示
金额
344.4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4.42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庄葵盛0574-8929908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斌娜0574-875855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20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970平方米,主要建设城市检测基地、健康保健中心、康复中心、老年医学病房等功能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25050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555个、人防及设备附属用房。同步完成给排水、供电、供气、绿化、道路、广场、连廊、机械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125张。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南路1111号、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综合楼与辅楼之间地块。2.2招标范围:乘客电梯6台、医用电梯1台、载人货梯1台,包括电梯供货、运输、装卸、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及相关服务(配合安装单位完成电梯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招标控制价:344.42万元(含税价)。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交货期:总工期150天(其中交货期90天,60天内配合完成安装调试,或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分批次交货),并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且满足建设单位要求。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创杯创优工作。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
联系人:庄葵盛
联系电话:0574-892990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王斌娜、刘晓红、陈彦、钱聪、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585597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20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970平方米,主要建设城市检测基地、健康保健中心、康复中心、老年医学病房等功能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25050平方米,设置机动车停车位555个、人防及设备附属用房。同步完成给排水、供电、供气、绿化、道路、广场、连廊、机械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125张。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南路1111号、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综合楼与辅楼之间地块。2.2招标范围:乘客电梯6台、医用电梯1台、载人货梯1台,包括电梯供货、运输、装卸、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保修期保修服务及相关服务(配合安装单位完成电梯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等。招标控制价:344.42万元(含税价)。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项目现场。交货期:总工期150天(其中交货期90天,60天内配合完成安装调试,或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分批次交货),并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度,且满足建设单位要求。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配合总包单位完成创杯创优工作。2.5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需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
联系人:庄葵盛
联系电话:0574-892990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王斌娜、刘晓红、陈彦、钱聪、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87585597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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