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如皋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JSZC-320682-NTJW-C2022-0292)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获取采JSZC-320682-NTJW-C2022-0292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4日 14时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2-0292
项目名称:如皋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最高限价:350000.00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通过竞争性磋商,委托第三方开展如皋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3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要求,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此条款不适用。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范围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
(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
售价:200.00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4时3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B413-1(中)室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4时30分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C307竞谈(磋商)一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采用当面磋商形式,可能会根据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
(二)其他事项详见磋商文件。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大司马路
联系方式:13962729979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方式:纪巧丽;0513-87610696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3962729979
国土空间监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国土空间监测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docx 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docx 采购人信用承诺函.pdf 采购人信用承诺函.pdf项目名称: | 如皋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
项目编号: | JSZC-320682-NTJW-C2022-0292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 <80000 | 300≤Z <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5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 <10000 | 2000≤Z <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 <120000 | 100≤Z <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分类 | 具体内容 |
细化地类 | 城镇住宅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特殊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水工建筑用地 |
非细化地类 | 湿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农村宅基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除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除水工建筑用地)、其他土地 |
现状地类 | 现状地类 |
科教文卫用地 | 科教文卫用地 |
特殊用地 | 特殊用地 |
水工建筑用地 | 水工建筑用地 |
甲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年 月 日 | 乙方(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开户行:银行账号: 年 月 日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单 价(元) | 总 价(元) | 备注 |
(视明细项目加行) | |||||||
易耗品 | |||||||
专用工具 | |||||||
调试费 | |||||||
培训费 | |||||||
其他 | |||||||
大写: 合同价: 元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一 | 投标报价(15分)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分分值评审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 15 | |
二 | 工作方案(9分) | 技术方案 | 提供根据用户需求和建设目标制定了满足项目要求的技术方案。须提供方案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 | 3 |
二 | 工作方案(9分) | 实施方案 | 提供实施方案,具有完备的项目管理组织和质量管理体系。须提供方案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 | 3 |
二 | 工作方案(9分) | 工作计划 | 制定的项目计划、进度安排及进度控制科学合理。须提供计划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 | 3 |
三 | 投入人员(18分) | 1.项目负责人持有设区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得2分、具有测绘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4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不缴纳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承诺成交后项目负责人服务于本项目。 | 4 | |
三 | 投入人员(18分) | 2.技术负责人具有设区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得2分、具有测绘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得2分,本项最高4分。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不缴纳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承诺成交后技术负责人服务于本项目。 | 4 | |
三 | 投入人员(18分) |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每有2人得0.5分,本项最高5分。须提供项目组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提供近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不缴纳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承诺成交后项目组人员服务于本项目。 | 5 | |
三 | 投入人员(18分) |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设区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每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5分。须提供不同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提供近1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供应商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不缴纳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的事业单位需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承诺成交后项目组人员服务于本项目。 | 5 | |
四 | 类似工作业绩(20分) | 1.响应供应商承担过地理国情普查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转包或分包的合同无效 | 12 | |
四 | 类似工作业绩(20分) | 2.响应供应商承担过地理国情监测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转包或分包的合同无效。 | 8 | |
五 | 获奖荣誉(21分) | 1.2018年以来,响应供应商承担的测绘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有一个得5分;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有1个得3分;本项最高11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或国家机关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 11 | |
五 | 获奖荣誉(21分) | 2.2018年以来响应供应商自主研发的建库类系统或平台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0分须提供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且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获得日期必须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公示日之前,否则不予得分 | 10 | |
六 | 资信实力(14分) | 1.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4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原件备查。 | 4 | |
六 | 资信实力(14分) | 2.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得4分,没有不得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4 | |
六 | 资信实力(14分) | 3.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证书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表中包括地籍图、宗地和界线的,得4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4 | |
六 | 资信实力(14分) | 4.响应供应商获得省级及以上“测绘质量优秀单位”荣誉称号的得2分;获设区市级“测绘质量优秀单位”荣誉称号的得1分。本项最高2分。须提供国家机关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原件备查。 | 2 | |
七 | 后续服务(3分) | 能满足采购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内因需求变化和其他特殊原因提出的额外要求。须提供后续服务承诺函且满足上述内容,得3分 |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分值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序号 | 技术指标名称 |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 | 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 | 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 | 备注 |
1 | 工作目标 | 以 202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对我市细化和补充国土空间信息相关内容,掌握自然资源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类型、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实施监督、城市体检评估和用途管制等国土空间治理工作。 | |||
2 | 监测范围 | 监测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分为以下三类:全域范围以城市行政区域为监测范围。城区范围以通过自然资源部质检的区级城镇开发边界为监测范围。水网路网等相关要素更新不限于全域范围,应包含相关要素延伸分布的海域等行政管辖区域,由省级统一实施。如后续国家对以上范围定义做出调整,另行通知。 | |||
3 | 工作内容 | 1.遥感影像收集收集时相为 2022 年、1 米分辨率或者更高分辨率的正射影像数据,选择其中时相较新、分辨率更优的用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省厅统一提供正射纠正后的 1 米或 2 米分辨率、时相为 2022 年6-7 月的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地方可参考使用。 | |||
3 | 工作内容 | 2.资料收集与整理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地理国情监测、城市大比例尺基础测绘、数字城市、智慧城市等工作成果,收集民政、统计、应急、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利、林业、卫生健康、体育等行业、现势性为 2021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专题资料,为确定各类监测对象空间位置、范围和属性做参考和指引。 | |||
3 | 工作内容 | 3.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对我省现行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 9 个城市开展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工作以 202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标注“细化地类”变化为“非细化地类”的范围;对“细化地类”按三级类表示;补充采集城市内涝积水点和应急避难场所(地上),同时还需按单体形式采集地上建筑,并补充标注高度、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城镇住宅一并标注房屋套(间)数。 | |||
3 | 工作内容 | 细化地类具体内容:城镇住宅用地、科教文卫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特殊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水工建筑用地 | |||
非细化地类具体内容:湿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工矿用地、农村宅基地、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除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除水工建筑用地)、其他土地 | |||||
4 | 全域范围监测内容 | 全域范围监测内容覆盖我省现行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的 9 个城市行政管辖内所属全部区、县及县级市,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变化范围标注。以 202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结合 2022 年遥感影像,标注“细化地类”变化为“非细化地类”的范围。“非细化地类”内部相互变化,不用处理。(2)空间信息细化。以 202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套合 2022 年遥感影像,参考专题数据,结合实地调查,对现状为细化地类的应按要求细化至三级类。 | |||
5 | 数据库建设 | 根据国家和省级要求,完成数据成果汇交,建立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数据库。同时,将数据库成果纳入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等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 |||
6 | 监测成果统计 | 基于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按照监测分类体系开展统计分析,形成相关数据集,服务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 |||
7 | 质量控制 | 各类成果应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符合国家和省级质量要求。对于变化范围标注、空间信息细化,错漏率不得超过 2%;对于水网路网监测更新、空间信息补充,错漏率不得超过 5%。1. 作业单位“两级检查”各作业单位负责开展本单位生产成果 100%自检自查,在作业员对成果实施自查的基础上,作业组实施一级检查,单位质量控制部门实施二级检查,提交检查报告。2. 市级质量检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所辖各县(市、区)成果质量检查方式,出具市级质量检查报告,成果检查合格后方可提交省级核查。市级质量检查内容应覆盖监测范围内的各类要素。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把质量关,做到事前指导、事中检查、成果审核,确保监测成果准确可靠。3. 省级核查(1)省级指导性检查。在监测工作开展过程中,深入作业现场,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及考察现场等方式,检查各单位项目建设、人员参与、技术保障、设备保障、质量保障、首件生产、安全保密等情况,跟踪资料收集整理、要素采集、外业调绘核查、内业编辑与整理等生产环节,研究并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2)成果质量核查。对水网路网监测更新成果开展省级核查。对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的监测成果进行质量核查,若成果出现系统性问题,将被直接退回,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所有任务区进行整改并编制整改报告,重新提交省级核查。4. 省级验收在省级核查完成后,省厅根据部相关要求,适时组织开展成果验收。5. 国家级抽查根据部要求,各级配合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完成质量抽查。 | |||
8 | 提交成果 | 1.文档成果省级提交实施方案、技术细则、项目总结、验收报告等文档。市级提交工作方案、质量检查报告、资料收集与分析报告、首件产品验证报告、项目总结等文档。2.影像成果市级提交自行收集或制作的正射影像。省厅统一下发的影像无需提交。3.数据成果按省级规定的目录组织和数据库结构,省级提交水网路网监测更新成果数据库,市级提交空间信息细化与补充成果数据库,包括遥感影像与专题资料、变化范围标注成果、空间信息细化成果、空间信息补充成果、元数据、外业调查成果等。其中,本年度城区范围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成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省级提交。4.统计成果省级提交全省城市国土空间监测统计成果,地上建筑单体化采集成果统计待 2024 年此项工作全部完成后另行开展。自行开展统计工作的市县应向省级完成成果备案。 | |||
9 | 汇交要求 | 本次监测工作完成后,形成一整套监测成果资料,包括文档资料、数据成果和其他资料等。 1.如皋市 2022 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工作总结2.如皋市2022 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技术总结3.如皋市2022 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质量检查报告4.如皋市2022 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资料收集与分析报告5.如皋市2022 年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成果数据库 |
序号 | 商务条款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 | 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 | 备注 |
质保期 | 无 | ||||
后续技术服务要求 | 1.供应商所提供的调查服务及成果应符合规范要求。2. 供应商应加强对调查及评估资料的保管,调查评估工作全面完成后,应将采购单位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返还给采购单位;其余资料,供应商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存档保管,并应及时满足采购单位对调查及评估资料有关调用、审核等要求。对档案管理不完善造成资料遗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3. 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4. 如发现中标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2023年3月底前完成 | ||||
成果提交方式 | 现场提交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 | ||||
付款方式 | 1.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完成并通过省级检查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成交人提交成果后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时,须提供完整的费用明细和相关的书面材料。每次支付前,成交人均应出具在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税票。2.根据现行税法对采购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采购人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成交人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人承担。 |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 无 | ||||
其他 | 成交后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如皋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项目编号:320682-2022-12-0341分包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小写:大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折扣10-20%*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20%*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小、微企业承建的工程,报价折扣3-5%*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小写:大写: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小写:大写: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小写:大写:注:1.带*标注的数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项目名称:如皋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 项目编号:320682-2022-12-0341 | 分包号: |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 | 小写: | 大写: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折扣10-20%*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20%*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小、微企业承建的工程,报价折扣3-5%*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大写: | 注:1.带*标注的数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 |||||||||||||||||||||||||||||||||||||||||||||||||||||||||||||||||||||||||||||||||||
项目名称:如皋市城市国土空间监测项目 | |||||||||||||||||||||||||||||||||||||||||||||||||||||||||||||||||||||||||||||||||||
项目编号:320682-2022-12-0341 | 分包号: | ||||||||||||||||||||||||||||||||||||||||||||||||||||||||||||||||||||||||||||||||||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 | 小写: | ||||||||||||||||||||||||||||||||||||||||||||||||||||||||||||||||||||||||||||||||||
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折扣10-20%*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折扣10-20%*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20%*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报价折扣10-20%*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承建的工程,报价折扣3-5%*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小、微企业承建的工程,报价折扣3-5%*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监狱和戒毒企业产品报价折扣6%后的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或者承接的服务项目报价给予4-6%*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大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小写: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申报 |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承建的工程项目报价给予2%*的扣除后评审报价 | 大写: | |||||||||||||||||||||||||||||||||||||||||||||||||||||||||||||||||||||||||||||||||
注:1.带*标注的数据,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单项合计价(万元) | 备注 | ||
总报价 | 人民币(大写): 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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