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武市2023年梧桐树乡史家壕村、陶家圈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招标公告
金额
1099万元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99万元
招标公司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马成志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鑫159096193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23年梧桐树乡史家壕村、陶家圈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已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银农发(2023)52号文批准建设,总投资1099万元,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灵武市梧桐树乡,涉及陶家圈村、史家壕村两个行政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平田整地精平5792亩(激光平地仪平整),机械深翻7157亩。2、土壤改良工程:培肥地力3148亩。3、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溉渠道工程。规划砌护斗渠6条长4060m,砌护农渠141条长65330m(其中:U40农渠37条长10080m,U50农渠94条长53250m,U60农渠10条长2000m);配套 各类建筑物174座,畦田口6363座。排水沟道工程。配套沟道建筑物33座。其他水利措施。设立项目公示牌1座,建筑物标识牌207座。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灵武市2023年梧桐树乡史家壕村、陶家圈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施工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灵武市2023年梧桐树乡史家壕村、陶家圈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施工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灵武市2023年梧桐树乡史家壕村、陶家圈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施工三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 月9日至2023年10 月16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缴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形式,各潜在投标人仍需携带制作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知悉。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灵武市政府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马成志
电话:0951-402320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5
联系人:李鑫
电话:15909619300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23年梧桐树乡史家壕村、陶家圈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已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银川市2023年第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银农发(2023)52号文批准建设,总投资1099万元,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县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灵武市梧桐树乡,涉及陶家圈村、史家壕村两个行政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平田整地精平5792亩(激光平地仪平整),机械深翻7157亩。2、土壤改良工程:培肥地力3148亩。3、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溉渠道工程。规划砌护斗渠6条长4060m,砌护农渠141条长65330m(其中:U40农渠37条长10080m,U50农渠94条长53250m,U60农渠10条长2000m);配套 各类建筑物174座,畦田口6363座。排水沟道工程。配套沟道建筑物33座。其他水利措施。设立项目公示牌1座,建筑物标识牌207座。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灵武市2023年梧桐树乡史家壕村、陶家圈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施工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灵武市2023年梧桐树乡史家壕村、陶家圈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施工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灵武市2023年梧桐树乡史家壕村、陶家圈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施工三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 月9日至2023年10 月16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缴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照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本次招投标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形式,各潜在投标人仍需携带制作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未携带或解密不成功,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知悉。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灵武市政府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马成志
电话:0951-402320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鑫宇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大连东路与德源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诚捷祥大楼3楼315
联系人:李鑫
电话:1590961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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