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复合碳源水剂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复合碳源水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从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复合碳源水剂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
单价为人民币1250元/吨,总价为人民币112.5万元。
4.最高限价:
单价为人民币1250元/吨,总价为人民币112.5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按实际供货量结算)。
5.采购需求:
采购规模:估为900吨(估为150吨/月,实际供货量会按照生产需要增减)。
质量标准:符合HG/T 5960-2021最新行业标准。(原料要求:仅限于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甲醇、乙醇、丁醇、乙二醇、丙二醇、正丙醇、丙三醇、乙酸、乙酸钠、柠檬酸、柠檬酸钠、葡萄糖、蔗糖、淀粉;安全要求应按照GB 12268 执行)
产品参数:
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不得有与所复配原料不相符的气味,化学需氧量CODcr≥6.0×105mg/l,BOD5/CODCr≥0.55,pH值:4.0~9.0,密度(20℃):1.00~1.26g/cm3,凝固点:将500ml样品放至在敞口烧杯中在零下3度环境下静置24小时后检测,药剂不会出现结晶,不会结冻,不会凝固,仍维持正常使用的液体状态。
6.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根据实际运行需要由采购人通知逐批送货,并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7.每次供货时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自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时间及内容以合同为准,内容清晰,采购内容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如提供的扫描件缺失关键页或模糊不清等情况,作无效处理)。
(2)供应商如果是生产厂家须提供复合碳源水剂的HG/T 5960-2021标准全指标检测合格报告(内容清晰,符合HG/T 5960-2021标准中废(污)水处理用复合碳源表1的所有要求参数值,如提供的扫描件缺失关键页或模糊不清或检测合格的参数值缺项等情况,作无效处理)。
(3)供应商如果是经销商(代理商)的须提供:
①生产厂家的经销商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所投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③生产厂家的复合碳源水剂的HG/T 5960-2021标准全指标检测合格报告(内容清晰,符合HG/T 5960-2021标准中废(污)水处理用复合碳源表1的所有要求参数值,如提供的扫描件缺失关键页或模糊不清或检测合格的参数值缺项等情况,作无效处理);
④生产厂家的保证供货数量及质量的承诺函原件。
(授权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附至响应文件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每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十三楼(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十三楼1301室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或者供应商将下列材料扫描以PDF文件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571007282@qq.com。供应商发送邮件时须预留手机号码,工作人员将发送相关招标资料。报名资料发送后需与代理单位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352868347)。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报名费付款凭证;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报名费付款凭证;
4、采购文件费用:300元/套,采购文件费用请付至支付宝账户18352868347(仲文亚),支付时须备注单位名称及缴款事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4日09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滨江镇人民政府东辅楼 203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确认函: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19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提交方式:《采购响应确认函》可以电子邮件提交至邮箱571007282@qq.com。邮件发送后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18352868347)
(3)投标确认函:详见采购文件;
(4)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将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列入一般失信名单。
2. 公告发布媒介: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目录外项目”一栏(http://ggzy.taizhou.gov.cn/jyxx/001009/001009001/001009001001/secondPage2.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滨江镇新港南路16号
联系方式:13921745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十三楼(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十三楼1301室
联系方式:183528683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印学锋
电 话:13921745831
项目联系人: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刘雪芬
电 话:18352868347
4. 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兴市成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滨江镇福泰路1号
项目联系人:顾振南
联系方式:19825550203
附件一:投标确认函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泰兴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下半年复合碳源水剂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已充分了解采购文件的内容,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名称: ,
投标联系人: ,
手机: ,
传真: ,
邮箱: 。
日期: 年 月 日 时。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供应商):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电话: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采购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人。
委托权限:领取采购文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洽各项投标事宜,编制、签署、递交、澄清、说明、补正响应文件,参加开标,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须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受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