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单位拟对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制卷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按照军队物资服务采购需求管理有关要求,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
一、项目名称
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制卷服务。
二、需求概况
供应商主要提供完全封闭隔离的制卷环境,按国家级考试标准印制、分发试卷和相关考试材料等服务,主要包括:
(一)笔试试卷、试卷袋、答题卡、答题卡袋、答卷袋、密封条和相关防伪防潮包装材料等考试材料的设计、排版和印制。
(二)按省份、城市、考点、考场和考试人数分拣、封装试卷和相关考试材料。
(三)按绝密件专人押送方式将试卷分发至各地考试机构。
(四)组卷和印发考试材料等涉及的服务均在绝密级工作环境中实施。
三、初步技术参数
(一)考试材料的设计、排版和印制:①各科目试卷约16-24页,单面答题卡1页,试卷和答题卡使用“卷卡合一”技术印制,试卷使用60克书写纸印黑色,成品裁切260×370mm;②试卷袋、答题卡袋使用150克防水精牛皮纸印制,采用双舌设计,试卷袋、答题卡袋文字颜色不同。
(二)考试材料的分拣和封装:①具备按逐个考场、逐份试卷及配套材料清点装袋的信息系统、设备及服务能力;②试卷和答题卡分考场、科目,按30份左右(具体按采购方要求)与答题卡袋、密封条4张和专用考场记录单1套密封装入试卷袋并塑封打码;③每个试卷袋须在试卷袋正面粘贴包含考场考试科目信息的试卷袋标签;④试卷袋按考场统一用纸箱包装。
(三)协调安排专人专车限时安全押运试卷和相关材料至考点。
(四)提供入闱组卷专家、工作人员封闭式管理、与外界完全隔绝至考试结束的办公场所及食宿等服务保障;保障试卷制版、印刷、分拣、封装等全过程涉及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人完全封闭隔离至考试结束。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六)专业技能类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社会关注度高,相关服务要求与国家公务员招录、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事业单位招聘、职业资格等全国性考试一致。供应商应为国家公务员招录、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事业单位招聘、职业资格等全国性考试指定试卷印发服务提供单位,应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统一考试试卷类国家秘密载体印制甲级资质,且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仍在有效期范围内。
五、预算金额
约30万元。
六、预计采购时间
2024年6月。
七、采购方式
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一)推荐供应商
河北省眺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零五印刷分公司。
(二)推荐理由
经调研,该公司是国家保密局指定试卷承制单位,是全国唯一具备完全封闭隔离入闱人员的服务保障环境和管理经验,试卷制版、印刷、分拣、封装等全过程涉及的所有管理人员和工人可以完全封闭隔离至考试结束,且满足文职人员招考试卷“卷卡合一”印制需求的企业。根据《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符合关于单一来源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的”适用条件。
八、公示安排
(一)公示时间
2024年6月3日至6月11日。
(二)意见反馈
1.其他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通过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
2.提交意见建议时应当附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和本单位满足项目服务需求的证明材料(式样附后)。
如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按以下格式发送至kjwzzp@163.com邮箱: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反馈资料;
(2)邮件内容:列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意见建议表及相关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采购单位论证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联系人:魏干事,办公电话:010-66982340,移动电话:18101081206,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2.项目监督人:张干事,办公电话:010-66982312,移动电话:18001210616。
附件:意见建议反馈表及相关材料(式样)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