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基地第4期)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交公告
金额
110.3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azc2020-c3-00841-gxjs
预算金额110.3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覃工13377007343
中标公司广西博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0.3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LAZC2020-C3-00841-GXJS(招标文件编号:LAZC2020-C3-00841-GXJS)

二、项目名称: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基地第4期)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博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高新大道150号人和·莱茵鹭湖4号楼1单元1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110.368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西博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基地第4期)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隆安县震东扶贫生态移民与城镇化结合示范工程产城融合区(集中安置区后续产业扶持基地第4期)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水土保持监测方法按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进行,根据工程施工特征,本项目监测方法主要采用实地调查监测法、地面观测法及现场巡查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工程建设期间,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内提交上季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3个月内提交《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验收报告》,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各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韦中将、王莹、任素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通知,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按合同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8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隆安县蝶城路        

联系方式: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771-5992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金算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绿塘里22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133770073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工

电 话:  1337700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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