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前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竞价公告
金额
4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102856711655
预算金额46万元
招标联系人缪女士152008702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前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6202410285671165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缪女士  15200870298 
 报价起止时间:2024-10-29 09:37  -  2024-11-01 09:37 
 采购单位:汨罗市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资质类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类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类别-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企业资质-其他企业资质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前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工程设计服务; 描述:湖南工程机械配套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二期)前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服务;供应商要求:(1)综合考虑周边环境错综复杂以及售后服务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参与本次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快速化售后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5人,时时跟进本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成果,并且每天把项目的设计服务的明细上交我单位进行审核,如设计不到位出现问题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同类业绩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项目要求:请于报价前仔细阅读项目描述,根据项目内容拟定1套及以上设计服务方案(里面包含设计图纸)给我方审查,待我方一致审核通过后价格合理方案可行的为正式有效报价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需求描述:(1)因项目周期紧张,请中标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的设计服务方案,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服务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而决定。(4)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律不接受分公司(办事处)的供应商.;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460000.00 -

 
 买家留言:(1)项目评审时,中标单位接我方电话通知后,请于2小时内到我单位进行工作对接。(2) 请中标单位严格按照我方要求提供服务,否则我方有权拒绝一切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名及以上高级工程师(建筑结构、两个高工包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及以上注册电气工程师、1名及以上高级工程师(给排水)1名及以上高级工程师(暖通工程)、需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1套及以上可行的设计服务方案、同类业绩、报价单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岳阳市 汨罗市 弼时镇 岳阳市汨罗市弼时镇飞地工业园招营中心四楼(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关于报价 (1)请于报价前仔细了解本项目,根据项目描述拟定1套及以上可行的设计服务方案(里面包含设计图纸)供我方单位评审,价格合理方案可行的供应商由我单位一致审核后方可参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报价前仔细阅读商务条款,投标人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设计服务和不能诚信履约,评委会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恶意竞价者,上报相关部门且纳入黑名单。
结算支付 经采购方审计验收合格后,两年内完成支付。(若质保期内,乙方不能及时有效的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采购方有权使用其他第三方进行售后维护,产生的一切费用归乙方承担。)
售后服务 供应商必须提供快速化售后服务,如有问题因第一时间赶到我单位处理。
其它要求 本项目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工作,编制符合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要求的设计文件,并包括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等工作,以及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项目评审及报批工作,配合向相关审批部门做汇报和解决问题,根据采购人、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设计文件,确保设计文件取得批复和通过审查。
项目验收 1、成交供应商须按甲方要求对本项目服务报告严格把关,并完整地履行服务承诺。中途有修改优化补充的内容,乙方须按要求完成。 2、达不到甲方及上级部门验收审核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资质要求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名及以上高级工程师(建筑结构、两个高工包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及以上注册电气工程师、1名及以上高级工程师(给排水)1名及以上高级工程师(暖通工程)、需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并同时具备(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项目内容 项目位于泪罗市弼时镇。地块东临107国道,北邻金山路,南邻青坳路。项目规划占地7618.11m(约11.43亩),总建筑面积17560.16 m',计容建筑面积14728.16㎡,拟新建2栋7层保障性租赁住房及1栋5层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A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9194.12m其中租赁住房面积6333.45m、消防控制室50.15m,物业管理用房101.61㎡,生活服务用房2708.91m,设置租赁住房151套(37.99m户型116套、62.81m户型5套、58.45m户型18套、46.59m户型12套);B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1944.74m,设置租赁住房28套(户型面积69.83m);C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3589.30m,设置租赁住房94套(38.11m户型84套、35.66m户型10套);配套建设停车位78个,充电23个及相关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屋顶光伏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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