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2302.1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s20230606fjsz01001001
预算金额2302.1万元
招标联系人毛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岩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8
公告正文

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20230606FJSZ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永吉县发展和改革局永发改审批【2023】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吉县永兴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永吉大街及滨北路配套工程用地面积370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附属绿植工程、构筑物工程、铺装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亮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内容总承包管理及配合竣工验收等工作。

2.4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内。

2.5建设周期:

(1)设计周期:满足工程施工计划要求,具体日期按合同约定为准。

(2)计划工期:2023年07月05日—2024年12月30日。

2.6招标控制价:约为人民币2302.1万元(具体见招标文件)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2257.56万元、设计费为44.54万元;

2.7质量标准: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总承包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个资质其中之一,方可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1)全资质投标: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资质投标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3)单资质投标:

    ①施工单位资质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②设计单位资质满足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

    3.2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以及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二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总承包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类注册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类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拟投入全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以及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6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8外省投标企业需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3.11近三年(2020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4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本项目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10号)中相关规定。

3.16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07日上午8:00至2023年06月27日16:00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Frame)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lcity.gov.cn)首页。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Frame)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6月28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Frame)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需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4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吉县永兴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新开路

联系人:毛建华

 话:0432-63259886

 称:吉林省林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剧院路环宇天地E2号楼29楼

联系人:钟岩  

电话:0432-64883180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永吉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238155

 邮箱:Yjjsj4238120@163.com

 地址:永吉县口前镇建设路242号

 邮编:132200


永发改审批202324号关于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pdf

滨北路可研批复.pdf

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改版.pdf

永吉县城市防洪工程滨北路附属设施工程可研调整报告.pdf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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