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大型精密仪器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ZLT-WH-12211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075577-5228
三、项目名称
大型精密仪器采购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高效液相色谱仪、红外分光光度仪、气相色谱仪顶空进样装置、流式细胞仪、微波消解仪、电位滴定仪、显微照相仪
供应商名称:广东省中科进出口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先烈中路100号大院9号102房自编A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522.48(万元)
货物类 |
名称:高效液相色谱仪 品牌(如有):Thermo Scientific 规格型号:Vanquish Core 数量:4(批) 单价:80.74(万元) |
包名称:自动取样溶出系统、颗粒过滤效率测试仪、微粒检测仪、智能热原仪
供应商名称:国药器械中器医疗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临江大道333号8幢4层朝南A-B至2-5轴
中标(成交)金额:131.16(万元)
货物类 |
名称:自动取样溶出系统 品牌(如有):上海富科思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FADT-801A 数量:3(批) 单价:29.22(万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费路华(采购人代表);陈玲;杨钢(组长);任亚群;岑千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8-25
2、评审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马祖路17号9楼电子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应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收费金额(元):79226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所列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均为核心产品信息。
十、合同信用融资
1.相关政策:(1)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0]5号)
(2)关于印发《武汉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业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融资产品:市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十一、政府采购保函
1.相关政策: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工作的通知(武财采〔2022〕341号)
2.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http://27.17.40.162:8000/zfcgGuarantee.html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地 址:武汉市高新大道666号
联系方式:027-65395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航空路26号
联系方式:027-85492633/027-854926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其昌、宫永鑫、郑思成、高佳奇、邓若渔、胡佳康、马晶晶
电 话:027-85492633/027-85492605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08-31
附件:
招标文件-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大型精密仪器采购货物类招标文件(电子标).pdf招标文件-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大型精密仪器采购货物类招标文件(电子标).pdf
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大型精密仪器采购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pdf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大型精密仪器采购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pdf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湖北中联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3 | 监督管理部门 | 武汉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4 | 项目名称 | 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大型精密仪器采购 |
5 | 资金性质 | 财政性资金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招标范围 | 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需求,完成实施及全部货物的供货、检测、调试和相关服务等。 |
8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9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生效后之日起,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额100%的履约保函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全部货款。 |
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本项目不适应√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组织,考察或答疑时间:考察或答疑集中地点: |
12 | 中标后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不允许分包,其他内容可以分包。 |
分包金额要求:/分包人资质要求:/ | ||
13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接受√不接受 |
14 | 政府采购政策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本项目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对于小微企业评审时价格扣除比例按以下规定执行:1.投标人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2.投标人如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人如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 |
5.依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按照财库[2020]46号文第九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其中,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小微企业,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政府采购项目的品目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范围内,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符合鄂财采发〔2021〕8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小微企业,还应提供符合该条款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6.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方面的优惠措施: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执行。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所提供产品列入财库〔2019〕19号文件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称为节能品目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所占价格的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鉴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尚未建立, |
包号 | 标的名称 | 品目分类编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是否进口 | 是否创新产品 | 绿色发展 | 预留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3 | 120 | 否 | 否 | 否 | ||
红外分光光度仪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1 | 40 | 否 | 否 | 否 | ||
气相色谱仪顶空进样装置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2 | 80 | 否 | 否 | 否 | ||
1 | 高效液相色谱仪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1 | 85 | 否 | 否 | 否 | 0%,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流式细胞仪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1 | 85 | 否 | 否 | 否 | ||
微波消解仪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2 | 80 | 否 | 否 | 否 | ||
电位滴定仪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1 | 40 | 否 | 否 | 否 | ||
显微照相仪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1 | 20 | 否 | 否 | 否 | ||
2 | 自动取样溶出系统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3 | 90 | 否 | 否 | 否 | |
2 | 颗粒过滤效率测试仪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1 | 35 | 否 | 否 | 否 | |
2 | 微粒检测仪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1 | 15 | 否 | 否 | 否 |
智能热原仪 | A021004分析仪器 | 台/套 | 1 | 10 | 否 | 否 | 否 |
序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评审点 |
1 | 四元梯度泵 | |
1.1 | 流量范围:0.001-10.000mL/min,步进≤0.001mL/min | # |
1.2 | 最大耐压:≥700bar | ▲ |
1.3 | 流量精密度:≤0.05% | ▲ |
2 | 自动进样器 | |
2.1 | 进样体积:0.01-100μL | # |
2.2 | 延迟体积范围:0-230uL连续可调 | # |
2.3 | 控温范围:4-40℃ | # |
3 | 柱温箱 | |
3.1 | 温控范围:5-85℃ | # |
4 | 通用型检测器 | |
4.1 | 具备适用于任何非挥发性和大部分半挥发性分析物,兼容梯度分析 | # |
4.2 | 流动相流速范围:0.2ml/min-2.0ml/min | # |
4.3 | 蒸发温度:≥3档可调(35℃、50℃、70℃) | # |
4.4 | 最大采集频率:≥100Hz | # |
4.5 | 动态范围:≥4个数量级 | # |
4.6 | 具备静电计数或光学检测,提供检测器原理说明,若采用光学检测,具备≥5套光源和≥5套光电倍增管 | ▲ |
4.7 | 检出限:≤0.05mg/L贝母素,提供证明文件 | ▲ |
4.8 | 量限:≤0.09mg/L贝母素,提供证明文件 | ▲ |
5 | 数据系统 | |
5.1 | 具备双向连接(仪器控制和数据采集)LC、GC、GCMSMS、IC等设备,提供系统使用截图 | # |
5.2 | 系统具备数据备份及还原功能(提供证明文件) | # |
6 | 配置清单 | |
6.1 | 四元梯度泵:1套,自动进样器:1套,柱温箱:1套,检测器:1套,电脑+软件:1套,氮气发生器≥5L/min:1套,C18色谱柱:1根、样品瓶:100个 | # |
备注:以上评审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5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13项。 | 备注:以上评审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5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13项。 | 备注:以上评审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5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13项。 |
序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评审点 |
1 | 四元梯度泵 | |
1.1 | 流量范围:0.001-10.000mL/min,步进≤0.001mL/min | # |
1.2 | 最大耐压:≥700bar | ▲ |
1.3 | 流量精密度:≤0.05% | ▲ |
2 | 自动进样器 | |
2.1 | 进样体积:0.01-100μL | # |
2.2 | 延迟体积范围:0-230uL连续可调 | ▲ |
2.3 | 控温范围:4-40℃ | # |
3 | 柱温箱 | |
3.1 | 温控范围:5-85℃ | ▲ |
4 | DAD检测器 | |
4.1 | 二极管数:1024 | # |
4.2 | 波长范围:190-800nm | # |
5 | 数据系统 | |
5.1 | 具备双向连接(仪器控制和数据采集)LC、GC、GCMSMS、IC等设备,提供系统使用截图 | ▲ |
5.2 | 系统具备数据备份及还原功能(提供证明文件) | # |
6 | 配置清单 | |
6.1 | 四元梯度泵:1套,自动进样器:1套,柱温箱:1套,DAD检测器:1套,电脑+软件:1套,氮气发生器≥5L/min:1套,C18色谱柱:1根、样品瓶:100个 | # |
备注:以上评审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5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7项。 | 备注:以上评审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5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7项。 | 备注:以上评审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5项,标注“#”号技术参数共7项。 |
序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评审点 |
1 | 主机技术要求 | |
1.1 | 光谱分辨率:≥0.25cm-1 | ▲ |
1.2 | 涉仪:采用高速动态准直(调整频率≥10万次/s)电磁式平面镜干涉仪 | ▲ |
1.3 | 光谱范围:8000~350cm-1,可扩展至27000~15cm-1 | # |
项目 | 评标分项 | 类型 | 评分标准 |
价格评议30分 | 投标报价(30分) | 客观分 | (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D/投标报价V)×100%×30 |
技术评议55分 | 技术要求(50.9分) | 客观分 |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包主要技术参数中“▲”号技术参数(共13项)要求的得26分。“▲”号技术参数共13项,每满足一项得2分。注:投标人需在《“▲”技术条款偏离表》表中逐条注明响应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技术参数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技术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文件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作支持。如未在证明文件找到对应的参数证明,视为负偏离。 |
技术评议55分 | 技术要求(50.9分) | 客观分 |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主要技术参数中“#”号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4.9分。“#”号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扣0.3分,负偏离总数≥83项的,得0分。注:如主要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主要技术参数中要求的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主要技术参数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偏离表》中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响应填写内容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标人的响应情况进行验收。如投标人有虚假响应或虚假承诺的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技术评议55分 | 设备安装调试及检验验收(4.1分) | 主观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安装调试及检验验收方案进行评分,需从以下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符合度: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不得存在描述缺项; |
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售后要求及相关售后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1)完全满足以上方案内容要求的,得4.1分。(2)部分满足的,得2分。(3)有明显缺陷瑕疵的,得1分。(4)未响应的,得0分。 | |||
信用承诺(1分) | 客观分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信用承诺登记制度的通知》(武财采〔2019〕344号),提供加盖公章的《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质保期(3分) | 客观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保期进行打分,优于招标文件质保期的,每延长1年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所投多个产品质保期不一致的,已最短产品的质保期为准)。 | |
商务评议15分 | 类似业绩(3分) | 客观分 | 根据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制造商的类似业绩评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没有提供清单明细或关键信息页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每提供1份,得3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售后服务(8分) | 主观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含响应时间)方案、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联系人、电话)方案和零配件及备品备件的预备方案进行打分,需从以下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符合度: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不得存在描述缺项;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售后要求及相关售后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1)完全满足以上方案内容要求的,得5分。(2)部分满足的,得3分。(3)有明显缺陷瑕疵的,得1分。(4)未响应的,得0分。 | |
售后服务(8分) | 客观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的支持能力进行评分:(1)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原厂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得3分。(2)提供非原厂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得1分。(3)未提供承诺书不得分。 | |
总分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项目 | 评标分项 | 类型 | 评分标准 |
价格评议30分 | 投标报价(30分) | 客观分 | (1)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D),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D/投标报价V)×100%×30 |
客观分 |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主要技术参数中“#”号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4.6分。“#”号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扣0.6分,负偏离总数≥41项的,得0分。注:如主要技术参数中有明确提供的证明资料,则以主要技术参数中要求的为准,无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如主要技术参数中无明确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条款偏离表》中的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响应填写内容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标人的响应情况进行验收。如投标人有虚假响应或虚假承诺的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技术评议55分 | 技术要求(50.6分) | 客观分 |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包主要技术参数中“▲”号技术参数(共13项)要求的得26分。“▲”号技术参数共13项,每满足一项得2分。注:投标人需在《“▲”技术条款偏离表》表中逐条注明响应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技术参数须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技术白皮书或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文件或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作支持。如未在证明文件找到对应的参数证明,视为负偏离。 |
设备安装调试及检验验收(4.4分) | 主观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安装调试及检验验收方案进行评分,需从以下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符合度: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不得存在描述缺项;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1)完全满足以上方案内容要求的,得4.4分。(2)部分满足的,得2分。 |
(3)有明显缺陷瑕疵的,得1分。(4)未响应的,得0分。 | |||
信用承诺(1分) | 客观分 |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实行信用承诺登记制度的通知》(武财采〔2019〕344号),提供加盖公章的《武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得1分,否则不得分。 | |
质保期(3分) | 客观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保期进行打分,优于招标文件质保期的,每延长1年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所投多个产品质保期不一致的,已最短产品的质保期为准)。 | |
商务评议15分 | 类似业绩(3分) | 客观分 | 根据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制造商的类似业绩评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没有提供清单明细或关键信息页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每提供1份,得3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售后服务(8分) | 主观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含响应时间)方案、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联系人、电话)方案和零配件及备品备件的预备方案进行打分,需从以下维度进行综合评价:符合度:方案需对以上内容进行充分响应,不得提供与本评标项无关内容;完整性:方案需结合整体需求,进行全方面的描述,不得存在描述缺项;合理性:方案需依据项目售后要求及相关售后标准规范进行科学设计,要求方案合理可落地;(1)完全满足以上方案内容要求的,得5分。(2)部分满足的,得3分。(3)有明显缺陷瑕疵的,得1分。(4)未响应的,得0分。 | |
售后服务(8分) | 客观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的支持能力进行评分:(1)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原厂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得3分。(2)提供非原厂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得1分。(3)未提供承诺书不得分。 | |
总分 | 100分 | 100分 | 100分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制造商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合同总价:¥*********(人民币:***************) | 合同总价:¥*********(人民币:***************) | 合同总价:¥*********(人民币:***************) | 合同总价:¥*********(人民币:***************) | 合同总价:¥*********(人民币:***************) | 合同总价:¥*********(人民币:***************) | 合同总价:¥*********(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