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厂制丝线技术改造项目除尘管道施工及除尘电控系统升级改造施工阶段评标结果公示
金额
339.3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18/03/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9.3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坤0371-86664932
中标联系人曾庆益
公告正文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厂制丝线技术改造项目除尘管道施工及除尘电控系统升级改造施工阶段 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厂制丝线技术改造项目除尘管道施工及除尘电控系统升级改造,于2017年12月2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于20181月10日进行了第一阶段设计招标,共4家单位入围。于2018年3月28日上午9:30分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准时进行施工阶段开标,于2018328日上午1000分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第一会议室评标,中标候选人已确定,项目评标结果如下:

一、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二、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厂制丝线技术改造项目除尘管道施工及除尘电控系统升级改造施工阶段

三、代理单位: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开标时间:2018328

五、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第二会议室(郑州市电厂路泾河路向西200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

六、评标情况:

(1) 初步评审情况

序号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

1

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2

宜昌市智成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3

湖南沃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序号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

1

北京博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详细评审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排序

1

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1

2

宜昌市智成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

3

湖南沃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3

七、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39.310744万元

期: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质量保修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项目负责人:曾庆益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营业执照有本次招标相应内容的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3、2014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且运行状态良好;4、有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二中标候选人:宜昌市智成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344.930324万元

期: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质量保修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项目负责人:张贵成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营业执照有本次招标相应内容的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3、2014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且运行状态良好;4、有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南沃尔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46.057032万元

期: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质量保修期:验收合格后12个月

项目负责人:王建华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营业执照有本次招标相应内容的经营范围,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设备生产能力;3、20141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且运行状态良好;4、有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卷烟厂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2-50899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人:耿坤、刘梦婷、王光正

联系电话:0371-86664932

电子邮箱:xdzx2017@126.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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