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0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邓先生187331532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数据来源: 灵寿县 发布时间:2024-11-01 10:34:22  浏览次数: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灵交易国土告字[2024]011号

经灵寿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4-011

宗地总面积:

29716.32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三圣院乡同下村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6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5

建筑限高(米):

≤36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41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320924BA0026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起始价:

1419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拍卖时间:

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

备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及成交后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01日2024年11月20日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01日2024年11月20日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地块拍卖时间为:

2024-011号地块:2024年11月21日14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

联系地址: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18733153259

开户单位: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灵寿支行

银行账号:01831900000344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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