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嘉诚水务有限公司农村厕所化粪池吸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59.0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cx20220321
预算金额59.03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嘉诚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清野
招标代理机构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旭024-23377377
中标公司创兴市政工程(辽宁)有限公司59.0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村厕所化粪池吸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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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沈阳嘉诚水务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4月25日 11:2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邹崴、曲龙宇、刁春宝 | ||
总成交金额 | ¥59.0346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23377377 | ||
采购单位 | 沈阳嘉诚水务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十二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清野13840323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旭024-23377377 |
一、项目编号:LNCX20220321(招标文件编号:LNCX20220321)
二、项目名称:农村厕所化粪池吸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创兴市政工程(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小北关街198甲7号(7-10A-B轴8-10B-E轴))
中标(成交)金额:59.034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创兴市政工程(辽宁)有限公司 | 农村厕所化粪池吸污项目 | 农村厕所化粪池吸污项目涵盖5个街镇(长滩、新民屯、四方台、彰驿、高花),51个村的化粪池吸污工作。因本单位自有的6台吸污车辆无法处理报吸增多时的吸污任务,需采购吸污车辆服务供应商处理报吸增多时自有车辆无法及时处理的农户报吸。 | 1、旱厕:每户1.5-2立,水厕:每户4立; 2、吸污供应商每月完成吸污后由招标人管理人员根据实际验收通过(含现场验收及农户电话回访)吸污户数向吸污供应商出具确认单,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价与当月供应商完成吸污量对吸污供应商按月支付吸污款项,按户进行结算; 3、吸污供应商需提供1%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人预计外委水厕3998户,旱厕1180户,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5、供应商吸污车辆需按招标人要求对所提供服务的吸污车辆安装GPS系统(由招标人负责安装)同时服从招标人根据GPS对车辆的监管需求; 6、供应商需加入招标人农厕改造智慧化运行管护平台,按照平台要求进行接单作业、定点排放(排放地点为:彰驿站镇(新民屯)污水处理厂、夏家小站,张三家小站,西余小站,土耳坨小站),对不按平台要求作业的订单或因供应商操作原因导致的异常订单视为无效,不计入当月确认单; 7、因农村厕所吸污具有极高的时效性要求,供应商需服从吸污管理人员的管理与调配做到及时与管理人员沟通、及时调配足够作业车辆、及时处理报吸订单(接到管理人员作业需求24小时内作业车辆需到达现场进行作业),同时要保证作业质量,吸污彻底,定点排放,如供应商无法满足以上要求导致招标人订单积压(接到管理人员作业需求2个工作日后,当日剩余订单超过25单视为订单积压),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吸污供应商完成吸污后需经招标人验收合格,招标人管理人员按月出具确认单,依据确认单对供应商进行结算; 8、农村厕所化粪池第一格为沉淀池不需要进行吸污,需在温度允许情况下进行投药消解,化粪剂由招标人负责提供,吸污供应商对有投药需求的农户需对化粪池进行投药作业。 9、农村厕所化粪池吸污车辆吸污管作业距离一般为0-60米,吸污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作业距离,为作业车辆准备充足的吸污管,不能只进行作业距离较短的订单,招标人有权根据作业距离,排放距离,村屯分布情况,订单存量对吸污供应商进行派单作业。 10、吸污供应商完成农户报吸订单后如经招标人抽查发现吸污质量不合格需进行重吸,供应商如存在不配合行为将对其进行处罚,出现一次扣除当月验收通过的有效订单的5%进行处罚。 11、因吸污工作需频繁与农户接触,吸污供应商应做好车辆人员的培训,保证服务质量,如农户对吸污供应商作业班组发起投诉,一经核实严肃处理,投诉订单视为无效订单,如作业班组遭投诉超2次(含2次),则此作业班组清出吸污平台。 12、为保证吸污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吸污供应商应具备至少5台的吸污作业车辆(供应商在招标人订单大量增加时应积极配合招标人的要求调配足够的作业车辆),作业车辆可以为投标单位名下所有(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购买发票复印件)或与投标单位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对中标单位如不能满足招标人对作业车辆增减的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 13、水厕及旱厕的数量仅为预估数量,不代表实际吸污数量,不作为最后结算依据,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 合同签订后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 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及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崴、曲龙宇、刁春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沈阳中德园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招标代理机构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按中标金额的1.5%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85519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嘉诚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十二路7号
联系方式:刘清野13840323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辰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2106
联系方式:周旭024-23377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旭
电 话: 024-23377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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