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南通市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金额
11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513-81222266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03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3
公告正文

[新]南通市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1-02 】

项目编号 A3206840308000199 项目名称 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
标段编号 A3206840308000199001001 标段名称 南通市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型

南通市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综合垃圾处置中心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海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北、新江海河东。

2.1.2建设规模:厂房1.5万平方,设计年处理综合垃圾30万吨。

2.1.3合同估算价:总投资约1.1亿元。

2.1.4工期要求:220日历天,其中设计5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通过)。(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未尽事宜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一、前期工作内容:协助招标人进行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土地证、立项手续由招标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用地批准书;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4、施工图设计及审查;5、抗震设计审查;6、消防审查;7、气象审查;9、委托质量监督;9、委托安全监督;10、施工许可证。

二、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后承担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水排水、暖通空调、消防、基坑支护及监测、钢结构、幕墙门窗、智能化、景观绿化、综合管线、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三、采购内容:具体包括电梯、空调、热水系统等涉及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

四、施工内容: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区域及办公用房的基坑围护、土建装修及安装工程(含水、电、消防、暖通、弱电等内容)、室外配套工程(含围墙、化粪池、道路、给排水、门卫、配电房、路灯、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弱电管道等内容。另外给排水包含生活热水系统,综合管线包括电信、联通及移动等管线施工),施工安装等工程。

五、验收移交保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具有相应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 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的人员。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自 2018 1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18 1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18 1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2018 1 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1月 02日至2021年12月 0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03 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海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门区

地 址

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1008室

联系人

张先生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0513-81222266

电 话

18912238989

传 真

/

传 真

0513-8211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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