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THMZCG2022-31
二、项目名称:华庄街道拆迁地块20万吨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华庄街道拆迁地块20万吨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 为加快推进拆迁地块征收和交付进程,及时清运和处置工地建筑垃圾,拟将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处置(含消纳点处置),其垃圾总重量约20万吨,其中毛垃圾不高于总量的10%,乙方须按城管部门相关要求对毛垃圾进行清运处置。每日清运量不得低于800吨(含800吨)。结算时中标单价不变,工作量按实调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200000 | 吨 | 110 | 报价:22000000(元) | 联太环卫(无锡)有限公司 | 新欧风花园21-808 | 91320213MA202GP8XC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华庄街道拆迁地块20万吨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 华庄街道拆迁地块20万吨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 华庄街道辖区范围内 | 为加快推进拆迁地块征收和交付进程,及时清运和处置工地建筑垃圾,拟将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处置(含消纳点处置),其垃圾总重量约20万吨,其中毛垃圾不高于总量的10%,乙方须按城管部门相关要求对毛垃圾进行清运处置。结算时中标单价不变,工作量按实调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瑛,孙茹,刘玉婉,王成,张利(采购人代表),朱建忠,朱培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2002】1980号文件规定打七折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96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
地 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
联系方式:0510-85622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路59-16号
联系方式:0510-85092021/178881289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洁 王梦琰(经办人) 盛耀龙
电 话:0510-85092021/17888128934
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
附件信息:
华庄街道拆迁地块20万吨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招标文件).doc华庄街道拆迁地块20万吨建筑垃圾清运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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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声明函.png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446.6K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华庄街道拆迁地块20万吨建筑垃圾清运项目采购编号:THMZCG2022-3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 | 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16号楼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1、项目简要说明:为加快推进拆迁地块征收和交付进程,及时清运和处置工地建筑垃圾,拟将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委托专业公司进行清运和处置(含消纳点处置),其垃圾总重量约20万吨,其中毛垃圾不高于总量的10%,乙方须按城管部门相关要求对毛垃圾进行清运处置。结算时中标单价不变,工作量按实调整,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2、清运范围:华庄街道辖区范围内;3、项目采购预算:3150万;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800万元/一年(含消纳点处置费);单价限价:140元/吨(含消纳点处置费);4、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5、服务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及市、区部门的相关规程和规范要求;6、响应时间:必须保证车辆在收到清运建筑垃圾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不得延误出车。每延误一次扣除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二。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8、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4 |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3、投标供应商具有区级及以上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4、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05月-2022年10月的缴费证明(如果企业成立不满6个月,则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社保缴费证明)。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30。售价:捌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提供地点: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16号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请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2)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投标供应商要求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17 日 16:3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
7 | 投标保证金:无 |
8 | 投标有效期:90天 |
9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 12 月 02日上午09:00时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2年 12 月 02日上午09:30时投标地点: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16号楼一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10 | 开标时间:2022年12 月 02日上午09:30时开标地点: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16号楼一楼开标室) |
11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2年 12 月 02日时评审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16号楼一楼开标室) |
12 |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一正三副,暗标部分一正五副。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可擦拭)二张(明标部分一张光盘,密封于明标正本中;暗标部分一张光盘,密封于技术文件(暗标)正本中)。 |
13 |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800万元/一年(含消纳点处置费);单价限价:140元/吨(含消纳点处置费);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最高单价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4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10%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
15 |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投标(报价)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锡财购函〔202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行程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 “苏康码”、“行程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行程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获取。) 投标(报价)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不超过1人,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行程码(必须为绿码),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更新查询)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请各投标(报价)供应商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
16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华庄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无锡市高浪东路999号 联系人:张利联系方式:0510-85622097 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太湖明珠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16号楼联系人:许洁、王梦琰、盛耀龙联系电话:0510-85092021电子邮件地址:592479797@qq.com |
附件1华庄街道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考评细则评分表 | ||||
服务单位: | 日期: | |||
检查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扣分标准 | 得分 |
安全措施(10分) | 1.施工进场未按防疫要求进行扫码登记 | 5 | 每经发现1次,扣1分。 | |
安全措施(10分) | 2. 在严禁烟火区域抽烟使用明火 | 5 | 不遵守规定的,发现一次全扣。 | |
2.规范化作业 (15分) | 1.进场作业区域未设置警戒线或围挡。 | 10 | 对照要求落实好,发现一处扣5分,扣完为止 | |
2.规范化作业 (15分) | 2.机械未实施年检或操作人员没有相应操作证件。 | 5 | 不符合标准的,全部扣除 | |
服务标准 (40分) | 1.和执法部门相对,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造成负面影响的,行为恶劣的。 | 10 | 不配合执法的,发现一次全部扣除 | |
服务标准 (40分) | 2.未按时间节点准时入场延误工作时间的。 | 10 | 每超过一小时发现一次扣1分。 | |
服务标准 (40分) | 3.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严禁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噪音控制、粉尘排放控制、污水排放等达标 | 10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 |
服务标准 (40分) | 4.建筑垃圾运输过程应密闭,不应出现遗撒及建筑垃圾粘挂现象,转运途中不应遗洒垃圾渗沥液。 | 10 |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扣2分。 | |
4. 工作标准(35分) | 1.做好工作台账(人员、车辆进出记录、工作量核算及图片)。 | 20 | 少其中一项台账资料扣5分 | |
4. 工作标准(35分) | 2.因工作管理不到位造成投诉的 | 5 | 存在上访、投诉等问题的扣5分。 | |
4. 工作标准(35分) | 3.工作完成后垃圾清运不彻底或留有死角 | 10 | 发现一次扣2分。 | |
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 | 1.因操作不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造成人员伤亡的; | |||
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 | 2.不按规定要求装卸建筑垃圾,发现偷倒乱卸现象的; | |||
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 | 3.清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社会影响恶劣的; | |||
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 | 4.未经批准,私自将建筑垃圾运至甲方清运现场的; | |||
5、其他(违反其中一条即刻解除合同) | 5.伪造清运车辆、清运车数、清运重量进行结算项目费用的; | |||
6.连续考评成绩三次低于70分的。 | ||||
合计 | 100 | |||
月考评综合得分: | ||||
检查考核人员签名: 项目单位签名: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吨) | 总价(元) | 备注 |
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项目名称 | 华庄街道拆迁地块20万吨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
投标报价 | 单价: 元/吨。 |
投标报价 | 总价:小写: 元大写 |
服务期 | |
服务质量标准 | |
响应时间 |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文件份数 | 明标部分:1本正本,3本副本;暗标部分1本正本,5本副本;电子光盘(不可擦拭)2张(明标部分一张光盘,暗标部分1张光盘) |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数量 | 产地 | 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监狱企业产品 | 是否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单报价 | 分项 总报价 | |
1 | ||||||||||
2 | ||||||||||
3 | ||||||||||
总报价:大写 小写 | ||||||||||
其中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
其中属于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
其中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合计(小写): | ||||||||||
服务承诺 | 1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以上是主要承诺,供投标供应商参考,投标供应商应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 |||||||||
服务承诺 |
序号 | 车辆/设备类型 | 车牌号 | 行驶证号 | 是否自有 | 是否为新能源车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中级职称 人数、高级职称 人数 | |||
2021年12月资产总额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2021年12月股东权益 | 万元 | 2021年业务收入 | 万元 | |
2021年实现利润 | 万元 | |||
办公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合同金额(人民币) | 业主单位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岗位名称 | 学历 | 职称 | 工作经验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1 | 姓名 | 性别 | ||||
2 | 身份证号码 | 出生年月 | 年 月 | |||
3 | 联系电话/传真: | 岗位 | ||||
4 | 从事本项工作时间及工作经历: | |||||
5 | 拥有关于本项服务方面的职称: | |||||
6 | 曾获得的关于管理服务方面的奖励情况: | |||||
7 | 近3年内负责的主要项目业绩: | |||||
8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名称 | 采购要求 | 实报内容 | 偏离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