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BJZZ-2021-0531-01(招标文件编号:SCBJZZ-2021-0531-01)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第三方核酸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核中同蓝博(成都)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4号楼9、10层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中核中同蓝博(成都)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 (鼻拭+咽拭混合样)或环境样品等新型冠状病毒ORF1ab、N双靶标检测 | 在疫情防控工作持续期间,为执勤人员提供核酸检测服务 | 1.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每个工作日下午2:30~3:00委派专人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核酸检测采样服务,根据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和防疫工作需要,采购人提前12小时通知供应商调整服务时间或临时组织专项检测。2.不接受混检,供应商针对每个受检人的样本进行单独检测。3.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一切物资由成交人自行提供,包括个人防护装备(N95及以上防护口罩、护目镜、连体防护服、双层乳胶手套、防水靴套等),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毒采样管、培养液等相关内容。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延续到国家主管防疫行政部门取消出入境新冠病毒防疫隔离措施为止。履约期间,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采购人不再需要对出入境执勤一线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的,提前3天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同执行,对此供应商不得异议 | 1.送样需使用专用采样箱(符合UN2814A类标准)并专人专车送样,不得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含网约车、出租车等)运输样本,避免传播风险,需提供承诺函原件予以佐证。2.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采样、检测能力,并根据项目的情况提供采样、检测等服务,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报告等相关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礼超(评审小组组长)、刘瑞霞、谯永刚(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核中同蓝博(成都)医学检验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50元/人次(或元/样本/次);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延续到国家主管防疫行政部门取消出入境新冠病毒防疫隔离措施为止。履约期间,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采购人不再需要对出入境执勤一线人员开展核酸检测的,提前3天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合同执行,对此供应商不得异议。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二路6号
联系方式:杜其知;028-86022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王朝钢;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朝钢
电 话: 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