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110kV沛龙线、沛信龙线电缆迁改工程物资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10kV沛龙线、沛信龙线电缆迁改工程物资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M2023040032 )
110kV沛龙线、沛信龙线电缆迁改工程物资框架采购(招标编号:XM2023040032),已由项目 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110kV沛龙线、沛信龙线电缆迁改工程物资框架采购
(二)招标人: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项目类别:物资类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质保期要求:投标方应对其整组设备在到货后提供不少于三年的“ 三包” 质量保证。质 保期内如发生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损坏,投标方应免费更换或检修;如发生非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 损坏,投标方应及时提供维修部件,并按最近的南网投标价提供。
(九)结算方式:按实结算:结算金额=实际采购量× 中标单价。
(十)报价方式:单价报价,报价不超过最高单价限价为有效报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 号 |
标的 |
物资品类 |
规格型 号 |
估算 采购 数量(米) |
最高单 价限价(元 /米) |
标的 估算 金额(万 元) |
供货 期要 求 |
标书 费 (元) |
保证 金 (万 元) |
1 |
2 |
标的1 |
标的2 |
110kV交 联聚乙烯 绝缘电力 电缆 |
110kV交 联聚乙烯 |
FY- YJLW0 3- 64/110 1× 1200 mm2 |
FY- YJLW0 |
2094 |
2094 |
1143.38 |
548.91 |
239.42 3772 |
114.94 1754 |
2023 年5月 20日 前一 次性 到货 |
/ |
/ |
1 |
1 |
绝缘电力 电缆 |
3- 64/110 1× 500 mm2 |
备注:
1、本项目中110kV电缆型号分段:FY-YJLW03-64/110 1× 1200mm2暂定为698米× 3盘,FY-YJLW03-64/110 1× 500mm2暂定为698米× 3盘,具体电缆型号根据技术参数四方协议要求生产。最终采 购数量及分盘要求以招标方发出的分盘表为准。
2、付款承诺: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请款资料后45天内,按合同价10%支付预付款;货物到货并经采购人 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至97%的到货款;供应商申请到货款前须提供全额发票;剩余3%质保金 待质保期满后支付。最终付款周期以合同签订付款承诺为准。
3、采购单价:包括本体、附件、试验检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配合、技 术服务(调试)、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如因未买保险造成人员、货物及第三者的损失由厂家 负责)、税费、政府规费、验收费、售后服务费、买方参加设计联络会和检验、出厂验收人员差旅 费用(含6人以内)、第三方检测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 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 理完成供应商登记。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同时提供投标人 及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 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且中标后不 得以任何形式将产品贴牌生产。凡属国内产品,原则上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若中标)。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 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 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8)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9) 投标人不得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或进口的散装部件应制定验收或检验标准。
(11)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 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 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 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12) 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专用资格:根据省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设施迁改管理实施细则(2021版)Q/C SG-GPG2063002-2021》中,附录C 实物补偿方式迁改实施管理相关要求。迁改物资供应商应在南方 电网公司近三年(指2020—2022年)110kV 或220kV 交流电力电缆框架招标项目中标供应商中选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不应选取,已过处罚期且验收合格的供应商可进行 选取。
① 投标人应提供框架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是南方电网公司近三年(指2020—2022年 )110kV或220kV交流电力电缆框架招标项目中标供应商,未能提供的认定为不合格资格处理。
②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由国际权威机构或国家认可实验室(经CNAS/CNAL认可出具的与相应标的相对应的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截面应在标的要求的最大截面或以上。提供满足截面要求的预鉴定试验报告的,视为业绩满足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招 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4月3日20时00分00秒至2023年4月10日2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
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重要提醒:
1.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②与其他投标人上传 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③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网卡MAC地址一致。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 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2.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 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南),为 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 信息时请选择“ 平台或招标项目指定的入库单位” 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 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南方电网电子采购 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3.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 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 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系统确认的操作(投标人选择需要投标的标包后提 交,系统自动确认),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发标时间内未完成系统确认而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递交投标文件;
2.本次招标采用全电子无纸化投标,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截标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南方电网 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投标文件上传,无需再另行制作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U盘电子版投标文 件。未按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经查看认为不符合相关采购要求或无意愿参与的,可自行决 定不参与本项目(标的/标包)的投标,且不得上传相关文件至系统,即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电子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3年4月3日20时00分00秒
4.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24日09时30分00秒
5.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6.未完成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办理的单位,为避免耽误投标文件递交,请及早登录南方电 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办理单位数字证书(USBkey)(加密项目使用)(办理 流程见网站服务中心《投标人CA办理指南:初购、到期更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4日09时30分00秒。
2.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电子化开标,不再采用指定地点集中开标的方式。
3.方式:本项目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自动进行解密,无须投标人解密。
4.如出现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解密后显示空白或异常)的情形,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造成投 标文件未解密、未签名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上发布。
八、异议
1. 异议的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163号广电平云广场B塔5层
邮编:510630
受理邮箱:wuliufuwudating@gdwl.csg.cn
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异议书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模板)》。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 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 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 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不是投标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2)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提供的资料未提供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 章的;
(4)超过异议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 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7)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 材料的。
5. 恶意行为的处罚
异议提出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 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 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作扣分处理并上报网公司。
九、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行政部
电子邮箱:henganda2010@126.com
联系电话:0769-230110008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招 标 人:东莞市恒安电气维护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梨川水角工业路30号102室、201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769-22383880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平云广场 B 塔 5 层
联 系 人: 钟工
电 话:020-85127565
2.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3.异议联系电话
联系人:龙小姐、严小姐、吴小姐
联系电话(不是业务咨询电话):020-85127594、85121727、85121710
温馨提醒:项目业务问题、澄清问题与异议流程、电话不同,请各投标人按照本项目要求辨别 问题属性后再根据公告业务咨询方式拨打相应电话,如遇澄清疑问请按照项目文件要求将问题提交 至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4.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王政忠【#甲方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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