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邀请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确保邯郸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邯郸市海力油脂购销有限公司优质粮食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委将采取比选方式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邯郸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邯郸市海力油脂购销有限公司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邯郸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粮食质量追溯提升是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邯郸市海力油脂购销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是油罐维修改造、罐区地坪硬化、新建油罐项目。
二、服务范围
承担邯郸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粮食质量追溯提升项目和邯郸市海力油脂购销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负责提供项目咨询、协助沟通、组织专家论证、编写招标公告、编写招标文件、审核投标人资质、组织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招标备案文件整理、合同备案等一起相关事宜。
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条件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代理资质和相关业绩;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评标的能力;
(三)在招标采购代理业务中,没有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代理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四)近三年没有不良工作记录;
(五)具有招标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资料
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比选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招标代理机构简介;
(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五)“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打印件(2023年1月1日以后);
(六)取得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汇总表、资格职称证复印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和证明材料等);
(八)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代理委托协议复印件);
(九)招标代理方案。
以上材料全部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提供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比选确定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进入比选环节。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只有1家时,直接确定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2家以上时,按照综合比选打分确定代理机构。
六、有关说明
(一)代理服务费按照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二)如发现中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代理资格,由评分第二名的代理机构中选。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对未被选定的代理机构将不再逐一通告。
七、响应截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参加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时间递交比选文件即可。
递交时间:2023年8月16日下午17:00时前
递交地点: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406室
联系人:贾赞亮 3111611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为确保邯郸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邯郸市海力油脂购销有限公司优质粮食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委将采取比选方式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邯郸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和邯郸市海力油脂购销有限公司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邯郸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粮食质量追溯提升是仪器设备购置项目,邯郸市海力油脂购销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是油罐维修改造、罐区地坪硬化、新建油罐项目。
二、服务范围
承担邯郸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粮食质量追溯提升项目和邯郸市海力油脂购销有限公司粮食绿色仓储能力提升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负责提供项目咨询、协助沟通、组织专家论证、编写招标公告、编写招标文件、审核投标人资质、组织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招标备案文件整理、合同备案等一起相关事宜。
三、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条件
(一)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代理资质和相关业绩;
(二)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评标的能力;
(三)在招标采购代理业务中,没有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代理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四)近三年没有不良工作记录;
(五)具有招标项目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比选需提交资料
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在报名时提交以下比选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结构及资格信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招标代理机构简介;
(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备案、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备案;
(五)“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打印件(2023年1月1日以后);
(六)取得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汇总表、资格职称证复印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和证明材料等);
(八)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代理委托协议复印件);
(九)招标代理方案。
以上材料全部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或未提供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比选确定方式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进入比选环节。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只有1家时,直接确定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2家以上时,按照综合比选打分确定代理机构。
六、有关说明
(一)代理服务费按照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二)如发现中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代理资格,由评分第二名的代理机构中选。
(三)本次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对未被选定的代理机构将不再逐一通告。
七、响应截止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参加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时间递交比选文件即可。
递交时间:2023年8月16日下午17:00时前
递交地点:邯郸市丛台东路298号科技中心406室
联系人:贾赞亮 3111611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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