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心理咨询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
83.9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7/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yzg[gk]2017001
预算金额83.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心理咨询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350100]YZG[GK]2017001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04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

乙方福州丰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YZG[GK]2017001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心理咨询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金额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交货期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报价单位 联系方式
1 1-1 心理仪器 心理仪器 1 839580 详见投标文件货物说明一览表 合同签订后 (15)天内交货 货物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一年。在保修期内,本公司对所供货物提供现场免费保修。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或非人为因素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本公司负责包修、包换。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本公司要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保修期内,现场保修的货物在使用中发生问题,接到用户电话通知后,本公司在2小时内响应,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12小时;保修期结束后,上述响应时间与保修期内一样。 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 王振龙/0591-62833223 福州丰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13906922066
合计: 8395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元整(¥83958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新山路1号

4.3交付条件:交货验收合格后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货物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高于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高标准来验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及样品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货物应能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验。 (2)验收步骤: 第一步:出厂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货物、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买方认可后实施。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 产 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用户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合格证书。采购方在货物(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 第二步:初验收。货物送至用户方安装现场后,用户将进行样品对照,如投标人所交货物与样品不符,用户有权拒绝验收,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第三步:货物安装定位完毕后,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按验收标准进行联合验收。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用户有权验收时在所有货物中随机抽样进行破坏性检验,无论其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标准,则该被破坏的货物价款由中标方承担。验收时,采购方若发现中标方所提供的货物与中标时所封存的样品或招标文件的要求不符时,将采取以下措施: ① 采购方将暂时使用中标方所提供的与样品不符的货物,但不予中标方货款; ② 中标方重新提供与样品相符的货物直至采购方满意为止,采购方再与中标方结算货款; ③ 若中标方提供的新货物仍不能达到采购方要求,则采购方将给予退货,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3.1 货款由 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汇给乙方账户    3.2 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90%,余款质保期一年后付清。     3.3 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按3.2条约定的方式向付款人申请支付货款。 乙方要求付款需向甲方提供下列单证和文件:  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百分之百的正式发票。  b. 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   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按合同履约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1.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和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5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3%。  10.1.2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5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 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30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3%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0.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0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份,送备案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福清卫生学校 乙方: 福州丰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海口镇新山路1号 住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环路25号金山碧水东区友兰苑1号楼1层11店面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王雪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坚
联系方法: 0591-62833223
联系方法: 1390692206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 账号: 3500 1887 3070 5250 7839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 2017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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